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

时间:2022-07-02 09:03:28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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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

  税务系统每年定于4月份集中开展税收宣传,称为“税收宣传月”,以下是yjbys放假网为大家准备的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欢迎参考借鉴!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一)

  一、开展税收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以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主题,开展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在税收宣传月期间,联合市国税局创作1部税收公益广告,参与省局组织的征集评比活动;选择1-2部优秀税收公益广告片,在20xx年4月至20xx年3月期间通过市电视台、市电台、市局网站、各办税服务厅展播。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月起

  二、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驻马媒体和市区主流媒体,联合市国税局召开一次税收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是:通报我市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发布20xx年全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20xx年全市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和税收“黑名单”,曝光一批税收违法案件。与媒体记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回应社会关注的.涉税热点问题。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劳财税科、征管科技科、纳税服务科、收入规划核算科、稽查局

  时间:4月

  三、开展税收诚信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税银互动”集中宣传,联合市国税局通过税收网站、办税服务厅,合作商业金融机构通过官方网站、营业网点等渠道,积极宣传“征信互认 税银互动”激励举措。联合市国税局共同评定20xx年度全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并通过税务网站、相关媒体和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向社会公布。与相关大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备忘录》,约定税收合作遵从相关事宜明,构建透明、信任、互动的新型税企关系。提请市发改委牵头,召开税务、文明办、法院、公安、财政、国土等部门税收诚信体系建设座谈会,商讨建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召开中介机构座谈会,通报涉税中介机构违法案例,开展税收诚信教育,宣传税收政策等。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协办单位,法规科、各县(区)局、市区各分局(局)

  时间:4月

  四、利用财税教育展馆开展宣传。面向参加社会实践和军训的中学生开展税收宣传“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堂税收普法教育课、赠阅一本青少年税收知识读本、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留下一句参观感言、打印一份模拟完税证或发票、体验一次税收知识互动竞答等。组织校园记者参观采访教育展馆。加强对外宣传报道,提高展馆知晓度,扩大宣传品牌影响力。

  牵头单位:法规科

  协办单位:各县(区)局、市区各分局(局)

  时间:全年

  五、利用市广播电台开展宣传。在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中开设税收法制宣传节目,每周一期,每期讲述一个税收故事,解读一个税收新政,剖析一个违法案例。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稽查局、各业务科室

  时间:全年

  六、利用《皖江晚报·xxx地税》开展宣传。借助《皖江晚报·xxx地税》宣传平台,介绍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及《方案》落实情况,发布20xx年全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曝光税收违法典型案例,公布黑名单,宣传地税部门助力供给侧改革的措施及成效等。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稽查局、各业务科室

  时间:全年

  七、利用网络载体开展宣传。借助“xxx地税”微信公众号,采用“微视频+慕课”拍摄手法,制作办税流程、税收政策微视频,生动形象地开展办税辅导。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宣传展板等多种渠道,推广全国统一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二维码”和存量房“二维码”信息采集系统。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协办单位:办税服务分局

  时间:全年

  八、抓好“一局一品牌”宣传活动。各县(区)局、市区各分局(局)要紧密结合实际,以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为目的,集中力量打造一项在全市地税系统甚至在全省地税系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宣传品牌,形成各具特色的宣传格局。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县(区)局、市区各分局(局)

  时间:全年

  九、宣传解读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市内主流媒体、市局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常态化宣传解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提升政策知晓率。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

  时间:全年

  十、开展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在近年来对基层地税部门先进典型宣传的基础上,重点挖掘2-3名先进典型,向各级主流媒体推介,提升xxx地税先进典型宣传的影响力,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政治处

  时间:全年

  十一、国地税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共4项)

  联合创作、展播税收公益广告。(主办单位:办公室)

  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办单位:办公室)

  联合完成20xx年度全市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并通过税务网站、相关媒体和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激励企业依法诚信纳税,进一步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主办单位:纳税服务科)

  联合发布纳税百强榜,联合在xxx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20xx年度全市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鼓励对国家税收做出突出贡献的骨干企业,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增强诚信纳税意识,形成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主办单位:收入核算科)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二)

  一、4月1日,联合国税局主动邀请县委领导作以“依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电视讲话,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摘自

  二、结合全县上下开展的“四五”普法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税法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支持,将税收征管法与今年新近出台的其他部门法律列入全县“四五”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做好持久性地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与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联系,联同县国税局在4月税收宣传月中,在县电视台且末新闻结束后滚动播出~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15条税收宣传标语;

  四、4月2日,与国税局联合,利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全国税法宣传咨询日”,统一开展税法宣传和咨询,重点放在涉农税收的宣传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方面,力求使广大纳税人用好用足优惠政策;

  五、协调巴州移动且末分公司、巴州联通且末营业部、国税局,为且末县各族人民发送税收宣传知识短信,让税收知识宣传覆盖到全县手机用户,扩大宣传范围;

  六、4月2日,联合县委宣传部,国税局号召全县人民及时收看近日中央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税务局长》节目,让每位公民切实感受税收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进一步了解税务人员,深化他们对税收工作的深层次了解。

  七、与国税联合,督促县部分企业悬挂税收宣传标语,引导企业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增强宣传效果和力度;

  八、税收宣传期间,督促我局管理科、稽查局对近期税收违法、发票违法的有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同时送县广播电视台播放,以引起广大纳税人的高度重视,起到震慑涉税违法分子的目的;

  九、4月下旬,联合县国税局对县域境内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和诚信经营业户进行公开表彰,营造“偷税可耻、纳税光荣”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自学主动纳税的良好氛围。

  十、与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录制一期税收法制宣传节目,让广大纳税人加深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全面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

  十一、4月10日,联合县国税局,组织出动县“少年税校”鼓乐队义务宣传税收,深入街头、集贸市尝农贸市尝屠宰市尝社区和农村散发新《税收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涉农税收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材料;

  十二、4月17日,联合县国税局,在且末县昆仑娱乐文化广场举办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风筝比赛;

  十三、结合全县上下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税收政策的同时,在局办公楼门口两侧的政务公开栏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公开县地税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党支部和党员保持先进性标准,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公开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与人民群众生活,与企业发展关系密切的税收政策;公开且末县地税局办税服务承诺制、违诺责任追究制;切实拓宽税收宣传领域空间,提高税收宣传的层次。

  总之,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来关心税收工作,使税收宣传深入千家万户,形成一种人人论税,个人谈税,都主动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局面。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三)

  一、宣传月内容

  紧紧围绕全面营改增的政策和征管及取得的成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召开由营改增新增行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探讨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征求纳税人代表对推进营改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奏响第25个税收宣传月序曲。深入报道营改增推进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效应、新政策和征管内容、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制度设计、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等。宣传各地税务部门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创新纳税服务机制、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经验做法,重点报道对税收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提供办税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税法普及教育,加强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税收信用宣传教育。

  二、宣传事项

  (一)举办“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专题座谈会。

  主要任务:邀请纳税人代表(包括已试点和新试点营改增企业)、内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和部分财税专家,从不同角度,探讨营改增对企业、对行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现场了解情况、采访参会嘉宾并进行报道。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邀请参会专家并协调新闻报道,综合调研处负责局领导讲话材料;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负责梳理与营改增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服务管理举措,并参加座谈讨论、解答相关问题;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邀请所属纳税人代表参会。

  时间:3月31日完成。

  (二)开展全面实施营改增深度报道。

  主要任务: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各地近年来营改增试点推行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新政策、改革内容和意义,营改增试点以来的`的积极效应,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措施,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国地税加强合作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等。与纳税人座谈营改增促进企业发展升级、打通抵扣链条减轻税收负担、建立良好市场环境的感受和建议,了解各地税务部门加强国地税合作、联合完成纳税人档案数据移交工作、委托代征税款以及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和推行网上办税等便民办税举措。邀请专家学者撰写营改增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解读和评论文章,全面报道营改增综合效应。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组织媒体采访、邀请财税专家解读和评论、协调媒体做好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负责梳理政策、提供数据、推荐各地典型做法和案例;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指导部分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组织营改增新闻发布,联系相关省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做好媒体采访、提供素材和案例。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三)录播“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电视专题节目。

  主要任务:与央视财经频道合作制作《对话》或《经济半小时》专题节目,就营改增有关政策专访总局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报道税务部门全面落实营改增具体举措,采访试点纳税人对营改增政策感受及办理营改增税务事项的感受。联系专家学者谈营改增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确定节目形式,安排记者进行系列采访,联系相关专家学者接受采访;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配合采访;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及有关省税务局配合提供采访案例和素材,并联系接受采访的企业代表。

  时间:4月底完成。

  (四)组织系列营改增主题在线访谈。

  主要任务:货物劳务司负责人在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详细解读营改增改革方案;纳税服务司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配合营改增强力推进开展 “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有关情况,并介绍营改增培训、12366咨询专线、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等便民办税举措;征管科技司和电子税务中心联合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营改增征管变化情况,方便基层税务干部尽快掌握新政策,方便纳税人理解办税流程。办公厅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

  分工:货物和劳务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准备访谈素材,并现场与网友互动,办公厅新闻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五)以全面实施营改增为重点召开首季度新闻通报会。

  主要任务:发布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全面实施营改增相关情况进展情况,包括营改增减免税情况、落实全面实施的准备情况并解读改革实施办法,发布20xx全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和第一批税收“黑名单”信息,曝光10起税收违法案件等。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汇总各司提供的素材,准备新闻发布稿,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参会,协调新闻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稽查局等单位提供答问口径素材。

  时间:4月下旬完成。

  (六)刊播税收公益广告。

  主要任务:选择1至2个反映诚信纳税促发展、遵从税法共铸诚信内容的电视公益广告片,联系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财经、法治等频道播出,并同时在各省电视台播出;制作4则“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公益广告,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时时间播出,联系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选择电视广告片、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联系央视、央广播出;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编写公益广告语,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协助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协调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时间:4月中旬前完成。

  (七)指导各省税务机关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

  主要任务:指导各省税务机关把握税收宣传月的节奏,注重首轮宣传效应,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创新税收宣传月活动形式,注重与纳税人、媒体的沟通,开展主题座谈、现场问政等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加强协调沟通,提倡国税、地税联合推进各项重点税收宣传活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部分省份,确定宣传月主题活动安排;北京、上海、广东等省税务机关分别组织好中央领导视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活动、国地税联合发布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征管服务情况、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评定结果、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和涉税违法案件等。

  时间:4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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