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精选习题(附答案)
精选习题一:

单项选择题
1、我国《民法通则》的调整对象是( )。
A.有隶属关系的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B.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我国公民之间而非我国公民与外国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通则》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该题针对“民法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2、下列选项中,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B.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C.只有18周岁以上的公民才属于成年人,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D.胎儿因为没有出生,当然就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始于成年,但是,法律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关系”知识点进行考核】
3、下列权利中,属于绝对权的是( )。
A.画家王某对出版社出版自己的画的合同权利
B.画家王某对出版社出版自己的画但不按约定付稿酬时的付酬请求权
C.画家王某因出版社违约而得行使的合同解除权
D.画家王某对出版社占有的自己画稿的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绝对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格权等。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占有属于所有权中一个权能,所以属于对世权。由此可以直接选出答案D。选项A中的合同权利是债权,是相对权;选项B属于请求权;选项C属于形成权。
【该题针对“民事权利”知识点进行考核】
4、在无过错责任中,原告不需要证明的是( )。
A.侵权行为
B.损害事实
C.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D.侵害人的过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过错作为主观要件的侵权责任,该责任形态免除了受害人对加害人过错的举证责任,同时加害人也不得自证无过错而免责。
【该题针对“民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5、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研究生,就把甲家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按照民法理论,该民事行为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期限和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不确定的,可能到来也可能不到来。甲的儿子可能考上研究生,也可能考不上,这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属于期限,而属于条件。如果本题中所附的条件成就的话,民事法律行为开始生效,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6、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法律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获得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之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称为效力待定。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7、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实施代理应当有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C.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共同承担责任
D.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代理的责任承担。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实施代理应当有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该题针对“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8、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过程中致使人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代理人
B.被代理人
C.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D.代理人或被代理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权的行使。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在此,法律后果涉及代理行为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代理人从事代理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该题针对“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9、张某起诉周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根据民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的诉讼时效为2年
B.若张某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周某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主动就诉讼时效问题进行裁判
C.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发生不可抗力的,诉讼时效中断
D.如果周某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时提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处理。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1年。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如果周某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10、能够决定诉讼时效的延长的是( )。
A.人民法院
B.当事人协商
C.当事人按约定
D.客观情况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延长。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精选习题二: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国家所有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国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C.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D.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家所有权。选项C的错误在于,只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才属于国家所有。
【该题针对“所有权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2、下列不属于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的是( )。
A.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B.以协商一致的价格转让
C.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D.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为:(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3、甲因病病逝,留有遗嘱,甲之子乙依照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一套房产,乙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是( )。
A.原始取得,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B.继受取得,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C.原始取得,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
D.继受取得,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取得。因继承而取得所有权的属于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的所有权。继承属于事实行为,所以属于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4、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因合并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种新财产,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
A.合并
B.继受所得
C.添附
D.提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添附的概念。所谓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因合并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割的一种新财产。添附具体表现为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情况。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5、下列关于公示、公信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公示的,即受法律保护
B.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因公信而产生公示的效力
C.不动产物权变动时的登记,是公信原则的体现
D.推定动产的占有人即为物权人,是公示原则的体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因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即法律推定动产的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不动产的登记名义人享有登记于其名下的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变动时的登记,是公示原则的体现。注意区分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公示原则的作用是“使人知”,它要求当事人以法定公开的方法让公众知晓何人取得何种物权,何人丧失何种物权,防止第三人因不知晓物权的状态而蒙受损失。公信原则的作用是“使人信”,它让受让人充分信赖法定的公示方法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不必顾及物权的真实状态与公示的状态不符,大胆地进行交易,信赖公示的交易是安全有效的。
【该题针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6、《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 )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遗失之日起1年内
B.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C.遗失之日起6个月内
D.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1年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遗失物的归属。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7、下列选项中,属于准共有的是( )。
A.共有物的共有人共同享有要求租赁人支付租金的请求权
B.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
C.连带债权人共同享有的担保物权
D.债务人及其保证人共同享有的债务人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准共有。对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的共有,构成准共有。即,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权利状态,称之为准共有。选项B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而选项A是债权,选项D是基于债权产生的抗辩权。
【该题针对“共有”知识点进行考核】
8、甲、乙各以20%、80%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优先购买权及物权优先效力。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所以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但因物权具有优先效力,所以物权所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债权所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该题针对“共有”知识点进行考核】
9、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享有专有权
B.业主大会属于法人团体,具有诉讼能力
C.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委员会决定
D.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灯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或者设备间等机构部分属于共有部分。所以选项A错误。业主大会属于非法人团体,具有诉讼能力,所以选项B错误。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所以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0、依担保物权成立时,担保标的物的范围是否固定为标准划分,可以将担保物权分为( )。
A.法定担保物权和意定担保物权
B.优先性担保物权与占有性担保物权
C.登记担保物权与非登记担保物权
D.固定财产担保物权与非固定财产担保物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分类。依担保物权成立时,担保标的物的范围是否固定为标准划分,可以将担保物权分为固定财产担保物权与非固定财产担保物权。固定财产担保物权,是指以范围固定的财产为标的物而成立的担保物权;非固定财产担保物权,是指以内容变动的财产为标的物而成立的担保物权。
【该题针对“担保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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