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通知二

时间:2024-07-22 03:23:06 研究生院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通知(二)

  根据教育部学位授权点评估相关文件和我校我校评估文件《温州医科大学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请各学院按如下要求完成自我评估。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通知(二),全文如下: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通知(二)

  原文地址:http://yjsy.wmu.edu.cn/info/1039/5612.htm

  一、时间安排

  (一)3月15日之前:各学院成立院级评估委员会、院级评估工作小组,确定正副组长和秘书,按要求上报具体人员信息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详见附件3-4)。

  (二)4月15日之前:各学院评估委员会和学院评估工作小组依据学校整体评估方案和指导性评估指标,个性化制定本学位授权点指标,并依此进行相应建设;全面摸查、统计本学位授权点基础数据资料,形成较完整的评估数据和基础支撑材料,完成制定评估指标和全面自评,对照《温州医科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表》(附件5)对本学院学位点进行打分,并完成《温州医科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附件6)、《温州医科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基本信息简表》(附件7)和《温州医科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8),找出存在的问题,对主要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整改意见。

  并请按《教学、管理文件清单》(附件10)和《档案材料清单》(附件9)备案相关材料。

  (三)4月下旬:学校组织一级学位授权点自评汇报会,评估结果将作为制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的重要因素。

  二、工作要求:

  (一)学位点评估事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各学院、各学位授权点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团结意识,积极投身到学位点评估的相关工作中来。

  (二)学位点负责人、骨干成员要加强学习,切实领会学位点评估工作的有关实施要求,科学、规范、高效地完成学位点评估的各项任务。

  (三)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我校学位点评估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617;联系人:金晓凤

  温医学位点评估群QQ群号:423095918;

  电话:0577-86688010;邮箱:wzmcyjsyxwb@163.com,主题词:合格评估+学院名称

  附件1:国家文件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方案(温医大[2015]16号)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位授权点评估清单和负责学院

  附件4:院级评估委员会和学院评估小组联系方式

  附件5:温州医科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表

  附件6:温州医科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

  附件7:温州医科大学基本信息简表

  附件8: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附件9:档案材料清单

  附件10:教学、管理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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