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真题不定项选择题

时间:2021-03-15 09:32:30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2016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真题(不定项选择题)

  2016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在昨天结束,yjbys小编为大家找来了三卷不定项选择题的真题,欢迎大家阅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真题(不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

  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间,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

  请回答第86—88题。

  86.如果承租人不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出租人起诉,适格被告是:

  A.合伙企业

  B.甲、乙、丙全体

  C.甲、乙、丙中的任何人

  D.丁公司

  87.乙在经营期间发现风险太大,提出退伙,甲、丙表示同意,并通知了出租人,但出租人表示反对,认为乙退出后会加大合同不履行的风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出租人同意,乙可以退出

  B.乙可以退出,无需出租人同意

  C.乙必须向出租人提供有效担保后才能退出

  D.乙退出后对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

  88.如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造成承租人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出租人应减少租金

  B.应由丁公司修理并赔偿损失

  C.承租人向丁公司请求承担责任时,出租人有协助义务

  D.出租人与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请回答第89—91题。

  89.水泥供应合同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了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约定无效

  B.该约定合法有效

  C.如最高额保证合同未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则丙对此不承担责任

  D.丙有权主张减轻其保证责任

  90.甲在2013年11月将自己对乙已取得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将导致其最高额抵押权消灭

  B.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丁后,丁取得最高额抵押权

  C.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丁后,最高额抵押权不随之转让

  D.2014年5月5日前,甲对乙的任何债权均不得转让

  91.乙于2014年1月被法院宣告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债权确定期届至

  B.甲应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不足部分再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C.甲可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如甲未申报债权,丙可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三)

  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全部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不足,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 500万元也无法收回。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心。

  请回答第92—94题。

  92.针对公司现状,甲、乙、丙认为应当召开源圣公司股东会,但陈某拒绝召开,而公司监事会对此事保持沉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B.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C.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D.甲、乙、丙可共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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