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司法考试真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2010司法考试真题1

  试卷四

  提示:本试卷为分析、论述题。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16分)

  案情:王某与甲公司于20xx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1辆客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xx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甲公司。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将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王某请张某负责跟车经营,并商定张某按年终纯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王某承担。

  20xx年6月,该车营运途中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李某受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丁厂修理,需付费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唐某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则拒绝交车。20xx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

  1.王某和张某之间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为什么?

  2.乙银行能否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3.丁厂拒绝交车是否合法?为什么?

  4.王某应否对李某的继承人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为什么?

  5.法院对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

  6.唐某应否承担刑事责任? 为什么?

  二、(本题20分)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xx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A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楼房。

  20xx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2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的股权。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50%、40%和1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20xx万元。

  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会、贾某反对的情况下,丁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该担保议案。丁公司遂为甲公司从B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乙公司亦将其持有的上述1000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陈某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在汇票上签注:"同意担保,但A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陈某向大满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大满公司在汇票上批注:"承兑,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

  20xx年6月5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获受理并被宣告破产。债权申报期间,陈某以汇票未获兑付为由、贾某以替丁公司代垫了200万元退股款为由向清算组申报债权,B银行也以丁公司应负担保责任为由申报债权并要求对A楼房行使优先受偿权。同时乙公司就A楼房向清算组申请行使取回权。

  问题:

  1.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4.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

  5.B银行和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

  6.各债权人若在破产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偿,还可以向谁追索?他们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

  三、(本题18分)

  案情: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誉权。林甲起诉老方,请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由于林甲死亡,法院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其后又准许林乙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3万元。一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当地镇党委处理林甲相关问题的决定(档案材料)作为证据,证明小说的描述有事实根据。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办公室虽然给老方提供了处理决定(档案材料),但并未明确同意可据此创作小说,故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同时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老方和林甲虽不认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老方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

  林乙、老方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老方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

  问题:

  1.林甲起诉后能否申请法院责令杂志社停止本期的发行?依据何在?

  2.林乙在诉讼结束后能否另案起诉,请求老方赔偿精神损害?为什么?

  3.如何评价法院在一审程序中的做法?

  4.如何评价法院一审判决?为什么?

  5.本案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当如何确定?如何评价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程序?

  6.若林乙对赔礼道歉的判决内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本案义务人可采取哪些措施?

  四、(本题26分)

  案情:甲在20xx年10月15日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行驶途中,行人乙拦车要求搭乘,甲同意。甲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行驶到某偏僻处时,甲谎称发生故障,请乙下车帮助推车。乙将手提包放在面包车座位上,然后下车。甲乘机发动面包车欲逃。乙察觉出甲的意图后,紧抓住车门不放,被面包车拖行10余米。甲见乙仍不松手并跟着车跑,便加速疾驶,使乙摔倒在地,造成重伤。乙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汽车号牌将甲查获。

  讯问过程中,虽有乙的指认并查获赃物,但甲拒不交待。侦查人员丙、丁对此十分气愤,对甲进行殴打,造成甲轻伤。在这种情况下,甲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同时还交待了其在B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xx年6月的一天,甲于某小学放学之际,在校门前拦截了一名一年级男生,将其骗走,随即带该男生到某个体商店,向商店老板购买价值5000余元的高档烟酒。在交款时,甲声称未带够钱,将男生留在商店,回去拿钱交款后再将男生带走。商店老板以为男生是甲的儿子便同意了。甲携带烟酒逃之夭夭。公安机关查明,甲身边确有若干与甲骗来的烟酒名称相同的烟酒,但未能查找到商店老板和男生。

  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甲称其认罪口供均系侦查人员丙、丁对他刑讯逼供所致,推翻了以前所有的有罪供述。经检察人员调查核实,确认了侦查人员丙、丁对甲刑讯逼供的事实。

  问题:

  请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例中甲、丙、丁的各种行为及相关事实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本题35分)

  20xx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xx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xx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

  请:

  1.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2.结合上述事件论述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600字。

  六、(本题35分)

  某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

  请:

  1.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2.从法的渊源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的涵义及效力根据;

  3.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在法律适用上的价值与条件。

  答题要求:

  1.在上述3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答;

  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4.不少于600字。

2010司法考试真题2

  【提要】司法考试真题信息 :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

  76。某节目演出组到某山区演出,该地属自然保护区范围。演出组在某一天然景点搭设了一座栈桥,为运送演出设备在区内修建了一条简易公路。区内环境和植被因此遭受一定程度的毁坏。演出计划得到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演出组并已付钱请当地人承担恢复原貌工作。关于该事件的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演出组在该自然保护区内景点修建的是临时建筑物,其影响环境的行为不受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约束

  B。演出组为了演出需要而搭设栈桥,不属于工业性项目,也没有排放污染,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无需过问

  C。演出组的行为即使对当地环境有影响,也不构成跨区环境问题,不属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

  D。对于该演出组的上述行为,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可适用的处罚规定

  答案:ABCD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该演出组的行为虽然是临时的,也没有排放污染,但构成了对环境的破坏,故A、B错误;《环境保护法》第7条第l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第18条规定:“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该演出组的行为虽不构成跨区环境问题,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仍有权监管,故C错误;《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可见,我国法律对此类环境破坏行为明确规定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故D错误;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2010司法考试真题3

  一、(不定项选择题)

  甲国公民库克被甲国刑事追诉,现在中国居留,甲国向中国请求引渡库克,中国和甲国间无引渡条约。关于引渡事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国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是中国准予引渡的条件之一

  B.由于库克健康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中国可以拒绝引渡

  C.根据中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D.根据甲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本题来源】20xx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92题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引渡法》第7条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

  (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

  (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所以,A选项正确。

  第8条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巳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

  (四)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巳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七)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八)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C选项正确,D选项正确。

  第9条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引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并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

  (二)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B选项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题)

  迅辉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65万元。迅辉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

  可以作为迅辉公司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的是:

  A.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

  B.被单位委托的职工王某

  C.保管员韩某

  D.公司副经理李某

  【本题来源】20xx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92题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9条的規定,本题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属于被指控单位犯罪的*接责任人员,无法作为诉讼代表人,选项A错误。被告单位委托的职エ王某可以作为诉讼代表人,选项B正确。保管员韩某作为案件知情人,负有作证的义务,无法作为诉讼代表人,选项C错误。公司副经理李某并不是被告単位委托的其他负责人,不能作为诉讼代表人,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选B。

  三、(不定项选择题)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资200万元,于20xx年4月设立“高田丁科技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从事软件科技的开发与投资。其中高崎出资160万元,田、丁分别出资20万元,由高崎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20xx年6月,丁福为向钟冉借钱,作为担保方式,而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给钟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

  B.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

  C.在丁福伪称已获高、田二人同意,而钟冉又是善意时,钟冉善意取得该质权

  D.在丁福未履行还款义务,如钟冉享有质权并主张以拍卖方式实现时,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题来源】20xx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第92题

  【正确答案】AD

  【解析】

  由于合伙人丁福的出质行为实际上未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其行为无效,因此即使钟冉是善意的,也不能取得质权,只能获得

  赔偿。因此,A正确,C错误。

  权利出质仅满足合伙人一致同意即生效,所以B也错误。

  依《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D正确。

2016国家司法考试一卷多选题真题

标签:司法考试 时间: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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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国家司法考试一卷多选题真题,欢迎大家阅读。

  51.我国于2015年公布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随即作出修改。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我国,政策与法律具有共同的指导思想和社会目标

  B.立法在实践中总是滞后的,只能“亡羊补牢”而无法适度超越和引领社会发展

  C.越强调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

  D.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压力

  52.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行政部门不得任意扩权、与民争利,避免造成“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的现象。下列哪些做法有助于避免此现象的发生?

  A.某省政府统筹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B.某市要求行政审批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

  C.某区依法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人员

  D.某县注重提高行政效能,缩短行政审批流程,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53.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这一要求?

  A.最高法院、公安部规定在押刑事被告人、上诉人应穿着正装或便装出庭受审

2017司法考试卷三模拟真题及答案

标签:司法考试 时间:20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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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1分,共50分。)

  1.王某邀请张某到家里吃饭,张某打车准时到王某家门口时,王某打电话给张某说,自己要加班,不能请张某吃饭了,张某只好又打车回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和张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王某不按照约定请张某吃饭,王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B.王某应向张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C.王某和张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关系,王某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D.王某没有义务请张某吃饭,也不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2.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行使抗辩权的是:

  A.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

  B.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C.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

  D.甲因货物买卖享有对乙的金钱债权200元,乙因劳务而对甲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甲向乙主张给付,乙则称双方债务抵销

  3.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哪一项:

  A.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

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模拟真题及答案

标签:司法考试 时间: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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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芬兰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芬兰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芬兰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C.芬兰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D.芬兰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正确答案:D

  2、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

  A.可以撤回

  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

  C.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

  D.视为撤销

  正确答案:A

  3、我国某进出口公司A收到新加坡某公司B如下来电:“确认售予你方大米1000吨。每吨CIF天津300美元,1999年10月交货……”。A公司复电如下:“确认你才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大米1000吨,条件按你方电报规定,请提供适合海运的包装……”后来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上涨,B公司拒绝向A公司交货,而将货物另行出售,双方遂发生争议。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真题及答案

标签:司法考试 时间: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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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在对外反补贴调查中,利害关系人对商务部作出的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  )

  A只能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B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C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既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D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规定,下列有关补贴认定的说法中,何者为正确?

  A.补贴不必具有专向性

  B.补贴必须由政府直接提供

  C.接受者必须获得利益

  D.必须采取支付货币的形式

  正确答案:C

  3、根据我国保障措施制度,下列选项中何种损害是保障措施意义上的严重损害?

  A.对销售同类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B.对销售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

  C.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商的损害

  D.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工人的损害

  正确答案:C

  4、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进出口商品的进出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限额的制度是什么?

  A.进出口配额制

  B.进出口许可证制

  C.进出口押金制

  D.进出口最低押金制

  正确答案:A

  5、下列哪一行为当对我国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产生实质损害威胁的时候,我国可以进行反倾销(  )

  A.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口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真题及答案

标签:司法考试 时间: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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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的表述中,哪项是法的本质的最终体现?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正式行为规范

  B.法的内容受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C.法体现的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2.关于法的渊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在民法法系国家,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B.在当代中国,所有的习惯都是可以作为补充制定法的渊源的

  C.非正式法律渊源与刑法的基本原则并不矛盾,同样可以适用在刑事法律的领域

  D.《民法通则》第6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由此可见,政策是我国的正式的法律渊源之一

  3.在很多车站码头都有“禁止随地吐痰”的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此规定可以解释为:在公共场所,不准在没有专门设施的地方吐痰。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目的解释

  B.系统解释

  C.文理解释

  D.限制解释

  4.北京某大学两本科生田某和赵某因考试试卷雷同被判卷老师发现并上报到学校,学校作出了退学的处理决定,但当时并未执行。后在临近毕业时,学校以两人违纪已被退学为由,不发给其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田某和赵某不服,诉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履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派遣证的法定职责。关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叙述不正确的是: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标签:司法考试 时间:202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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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在上个周末结束了,很多考生在询问考试真题和答案,为了方便考生查找,yjbys小编带来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的真题及答案,欢迎大家阅读,需要更多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网!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

  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

  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

  3.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

  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

2016国家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单项选择题)

标签:司法考试 时间:2021-04-02
【yjbys.com - 司法考试】

  2016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在昨天落下帷幕,yjbys小编为正在寻找真题的你们带来了2016国家司法考试三卷单项选择题的真题,欢迎阅读。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真题

标签:司法考试 时间: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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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复习,小编带来一套《行政法》的真题,欢迎大家阅读。

  单项选择题

  1.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2.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

标签:司法考试 时间:2021-04-01
【yjbys.com - 司法考试】

  各位正在准备司考的考生们,下面小编带来一套《刑法》部分的真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单选题]甲某见自己的弟弟遭一个流氓毒打,前去制止,而反遭流氓进攻,被迫自卫还击。正在这时,便衣民警乙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甲某以制止殴打。甲某以为乙某是流氓的同伙,随即捡起一块砖头将乙某砸成重伤。甲某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A.正当防卫

  B.过失伤害

  C.意外事件

  D.故意伤害

  【正确答案】C

  2[单选题]某甲骑摩托车违章撞伤某乙,造成某乙腿部表皮破裂。某甲送乙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乙注射破伤风针,乙因药物过敏而死,甲的行为对乙的死亡而言属于

  A.意外事件

  B.交通肇事罪

  C.过失的重伤罪

  D.过失杀人罪

  【正确答案】A

  3[单选题]王某是李某的领导,又是李某的邻居,因李某不务正业,经常不上班,王某将李某开除,致李某怀恨在心。某日,李某故意打伤王某的妻子,王某找李某理论继而发生厮打。此时,李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将王某刺死,则李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防卫过当

  C.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D.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D

  4[单选题]某甲是精神病患者,一日突然手持匕首追杀某乙,甲将乙逼到一房屋的角落里,乙在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顺手将桌上的花瓶拾起扔向甲,致使甲右眼失明,乙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真题

标签:司法考试 时间: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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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正在准备司考的考生们,小编带来一套二卷的真题,文末有答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下列哪种情形属于自首:( )

  A.甲某犯罪后自动投案,被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在被公安机关通缉期间,甲某又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B.甲某伙同他人盗掘古墓葬被抓获归案。在羁押审查期间,甲某主动交代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单独一次盗掘古墓葬的犯罪事实。

  C.甲某犯罪后自动投案,被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后来被公安机关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D.甲某因犯盗窃罪被逮捕审查,期间,甲某还交待了和自己一同盗窃的共犯乙某,并带领公安人员到乙某家中,将乙某抓获。

  2.下列行为中,应以共同犯罪论处的是:( )

  A.在甲某组织的卖淫活动中,乙某被其聘请为保安,以协助其组织卖淫活动。

  B.乙某组织了一恐怖活动组织,准备实施恐怖活动,某老乡甲某为其提供了住房和交通工具。

  C.某市鸿运建筑公司和法达建材公司合谋,相互串通,并利用虚假合同,资格信证明等方式,骗取某市中学的信任,在签定和履行学校教学楼工程的合同过程中,共骗取该校近百万元的物资。

  D.王某明知张某等人组织了旨在推翻国家政权的“天龙会集团”,而为其提供了大量物质帮助的行为。

  3.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甲公司出资1200万元,乙公司出资800万元。但乙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出资证明是一张虚假的汇票,而甲公司则实际出资12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因乙公司的行为给甲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发现实际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乙公司的行为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