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时间:2022-06-21 02:51:52 高中会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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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了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下文yjbys小编为大家分享辽宁省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最新消息,希望对大家有参考作用!

辽宁省201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2017年,辽宁省沈阳、大连、营口、辽阳4个市的50所普通高中以及省实验中学共51所普通高中将启动综合素质评价试点,为全省提供借鉴和示范。

  合格性考试包括14个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等级性考试包括6个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综合素质评价确定了五方面内容

  此次出台的我省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确定了五方面内容,即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思想品德重点考察的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学业水平的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学科竞赛等;身心健康重点看体质测试、运动特长、体育竞赛成绩等;艺术素养重点看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的经历和成果;社会实践主要看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学生首次报考在高二年级,每位考生每学科报考一次,如果成绩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如参加高考,在高三年级还应参加等级性考试。高中生可以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要求,在等级性考试的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考试,考试在每年3月份进行,每个科目暂为在校学生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只对当年高校招生有效。

  2018年秋季入读高一的学生,将在高考时采用新的“3+3”考试方式,即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中自选的3个科目共同作为高考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依然是750分。根据教育部方案,未来高考的“两个依据”是指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个参考”是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从2018年高一新生入学起,每个学生都要建立个人成长记录,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写实记录。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整理、遴选能反映其综合素质情况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学校要对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之后学校要将学生入档材料、学生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班主任对学生的简要评语,上传至“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录入期结束后,学生、老师等可以查看内容,但不能进行修改。高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具体办法由高校自主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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