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消费调查报告

时间:2024-04-29 14:11:02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老年消费调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老年消费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老年消费调查报告

老年消费调查报告1

  存在的问题:商家、厂家没有仔细研究过老年人市场,不注意市场需求的调查,对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了解少,适合老年人需求商品少,品种单调。对于老年服装市场,超过60%的老年人表示株洲市本地商家对老年人消费群体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专门的老年人服饰或健康用品专卖店。

  调研结论--老年人市场有待开发:

  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老年人特殊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决定了其消费能力、消费偏、消费行为、消费方式、消费观念、消费习惯、消费决策等方面的特殊性,由此形成了现实消费需求和潜在消费需求的特殊性。在这部分人口巨大的数量规模背景下,已经并将形成一个特殊的消费市场。

  老年旅游业:

  据统计七成以上老年人偶尔或经常去旅游

  旅行社在开发银发旅游市场时,应做到在价格上要微利、薄利;服务上要热心周到,使老人有安全感、放心感;安排上要细心、慢节奏,以休闲、舒缓为主,动静结合;饮食上要做到饭菜清淡松软,不油不腻;活动内容要注重化内涵,可参观一些具有历史意义和反映人民大众建设成就的'景点,并安排一些老年人喜爱的戏曲、书法、绘画、摄影、交谊舞等活动,尽量丰富旅游行程。

  其次是老年玩具市场正在升温。医学专家早就做出过科学的分析:7岁的儿童与70岁的老人在渴望呵护,渴望关怀,渴望抚慰,渴望集体游戏等诸多因素方面的分值有惊人的相似。这就给商家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老年玩具市场。

  调查表明,近几年来,老年人玩具需求有明显上升趋势,所以很多商家进货时经常选择一些既适合少年儿童又同样适合老年人口味的玩具。那为什么不进一些专门给老年人制造的玩具很多商家表示,不是不想进,而是市场上的老年玩具实在是太少了,想进也没那么多。玩具不仅可以益智,也可以健身,这是不可置疑的。人们对老年人玩玩具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玩具厂家对老年人玩具市场视而不见,是造成老年玩具市场发展不利的重要原因。

  再次老年it市场也可谓前景光明。一位老友说,经过长达一年的“刻苦学习”,65岁退休赋闲在家的他现在平均每天达两个小时的上冲浪,“上使我找到了年轻的感觉,因为上可以聊天,上可以发电子邮件,上可以随时收看新发生的事件,可以更多地了解世界,方便无比”。老年人也不想落后于社会,老年人也不想被社会淘汰,因此大多数离退休的城市老年人想学习电脑及络知识。但老年人在it领域的“追求”都缺乏各方面的支持,致使只有不足20%的老年人付出了行动。同时许多老年人还表示:上适合老年人的慢节奏、大图标、大字号的搜索、浏览以及交流页实在太少了。且目前的电脑操作过于复杂,买不到操作简单、功能实用、专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傻瓜型”电脑。缺少各方面的支持是老年人学习电脑遇到的最大障碍,社会各界尤其是商家不应该忽视老年消费群体所带来的巨大商机。

老年消费调查报告2

  随着我省老龄人口规模的扩大和老年化进程加快,老年消费需求在总需求的比重逐步上升,老年人的消费在整个社会消费中的份额也逐步加大,做老年人消费品市场工作,既是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迫切需要,也是商务主管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科学发展的具体实践。

  一、我省老年人口的现状

  xx省辖14个市州122个区县,国土面积2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800万,人均gdp20xx美元左右。我省人口年龄结构从1998年进入老龄化,至20xx年末,全省60岁以上人口866.1万,较上年增长2.6%,超过我省总人口1%的增长速度,占全部总人口的比重为12.7%,高于全国1个百分点,其中男性433.8万人,女性432.3万人。我省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省份,老年人是我省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老年人消费习惯和特点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和生理条件变化,基本退出社会经济活动圈,活动围主要局限于家庭和城市休闲场所。由于老年人阅历丰富,理性思维特色浓厚,因而决定了他们的日常消费需求和精神消费需求与其他群体不同。消费稳重,注重实用,讲求实惠是他们消费最大的特点。具体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讲求价位。由于老年人群体消费理性,购买商品时十分稳重,商品不合适,价格不合算不会轻易购买。他们购买商品时喜欢货比三家,发现商品合适,价格相对较低时才会最后购买,因而,他们较多光顾降价、折扣、低价促销类商品。

  2、注重经久耐用。老年人购买消费品不以高档、时尚、功能多和技术先进为首选条件,而是看重商品是否经久耐用,注重商品是否能迅速方便地使用。他们对购买的商品往往有长期使用的打算,而且希望在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维修和维护,尽力避免售后维修麻烦。

  3、注重安全保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老年人对健康长寿的渴望比较强烈,喜欢看一些保健、营养、延年益寿方面的报刊,增加健康消费知识。安全卫生是决定老年消费者购买日常消费必需品的主要因素。他们注重商品的保健和营养功能,如食品,特别喜欢购买粗粮、精纤维等保健食品和营养食品。

  4、早晨购物居多。老年人由于生理方面的特点,他们一般晚上睡得早,早晨起得早。现在,城市里的老人一般清晨就起床外出锻炼身体,然后到早市、超市采购一天的生活必需品,成为早晨消费的主体。

  5、化休闲商品逐步成为热点。由于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不再为生计、子女、家庭等所困,他们更加向往健康、丰富、充实的养老生活,特别是随着城市“空巢老人”和农村“留守老人”的增加,他们更加渴望精神消费和服务性消费,对能满足自身精神化、娱乐休闲需求的商品感兴趣,因而与老年人精神娱乐活动相关的商品成为消费热点。

  三、老年人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

  老年人消费品市场是整个社会消费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老年人消费品市场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1、老年人商品供应不丰富。从整体看,无论是消费品生产企业还是经营企业,生产经营青年和儿童用品的企业要多于生产经营老年人用品的企业。如绝大多数大超市、百货商店出售给儿童、年轻人的商品要多于老年人消费的商品。

  2、老年人消费品购买场所不集中。现在城市商场、超市多,但很难找到老年人专门商场。我省绝大多数中、小城市没有专门的老年人用品商场,甚至有的大型超市也没有老年人用品专柜,即使有经营,也被商家当作附加品来出售,摆设在市场不起眼的位置,老年消费者要花很大的精力才找得到。

  3、老年人用品花样少。随着人们消费水平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观念也在改变,不少老年人也追求爱美和时尚,消费的多样性正日益显现。大多数商家经营老年人用品,也是零星的、x一项用途的商品,而且商品的式样、种类单调,可供老年消费者挑选的余地小,许多商品只能勉强购买。

  4、老年人用品设计太复杂。由于生理和身体变化,老年人一般反映较慢,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弱。现在许多商品功能多,操作复杂,使用不简便,使许多老年消费者想消费,但由于使用麻烦或不会操作,只望而生畏。

  四、扩大老年人消费市场的建议

  我国整体上早已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群体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作为消费者,衣食住行是基本要求。针对老年人消费特点和消费中存在的不方便、不放心的问题,我们建议:

  1、大力开展便利消费进社区、进街道活动。由于老年人受年龄、体力限制,活动区域较小,时间相对固定,我们建议以社区、街道为依托,开展便利消费、便民服务,特别是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服务性消费进社区、进街道活动,如美发、保健、休闲,修建便民商店、娱乐室、茶室和休闲吧等,在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满足精神消费需求。

  2、加强商业点规划,合理布局老年消费者购物场所。目前,我省绝大部分市州没有专门的老年人用品商店,个别市州仅有的老年人专用商店的商品品种单一、不齐全,激不起老年人的消费欲望。为缓解老年人消费不方便的困难,建议合理布局老年人专用商店,同时在大超市内开辟老年人用品专柜,满足老年消费者购买吃穿用等生活必需品需要,缓解老年人消费不方便难题。

  3、加强供应,组织丰富商品应市。老年人消费需求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厂家和商家要研究老年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心理和消费特点,针对老年人的需求,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商品供应市场。如穿的方面,针对老年人的体型、体质和审美需求,开发不同花色、品种、款式和颜色的`服装鞋帽,适合不同层次老年消费者的需要。吃的方面,针对老年人对保健的需要,开发多品种的低糖、低盐、低脂、低油的食品和保健品,满足老年人健康长寿的需要。用的方面,开发功能简单、操作方便、标识清晰的保健器材、手机、耐用小家电等,让老年人安享科技进步的成果。商务部门应该加大对老年人专用商品的供应工作,确保老年人消费需求。

  4、确保安全放心食品上市,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由于老年消费者每天与日常生活打交道较多,对食品安全和物价上涨较其他消费群体敏感。因此政府要大力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肉、蛋、奶、菜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安全检测,确保放心合格的商品上市。

  5、规媒体广告,保障老年人消费权益。一些不法广告商、厂家抓住老年人期盼健康长寿的心理,夸大或虚假宣传保健用品和食品的功效,欺骗老年消费者。建议有关部门规媒体广告,合理引导老年消费,保障老年消费者的消费权益。

老年消费调查报告3

  为认真的贯彻中消协“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深入了解老年人消费维权的现状,进一步提高老年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根据省消协《关于开展“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调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XX市消费者协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联合XX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调查问卷”活动。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调查背景及基本情况

  当前随着老年人生活条件的稳步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日益旺盛。但老年消费者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相对于其他消费者或商品经营者,老年人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受意识、知识、信息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仍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其合法权益更易受到侵害。此次调查问卷主要了解老年消费者的主要消费需求、消费行为习惯、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消费者权益受损状况以及维权支持体系等情况。本次共有29名老年人参与问卷调查,其中男性占31% ;女性占 69%;60岁以下老人占 38%;60岁-69岁老人占48.3%;70岁-79岁占 10.3% ;80岁以上占3.4%;从文化结构来看高中、中专占 51.7%;大专占27.6%;本科占3.4% ;初中及以下占17.3%。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9份,回收29份,回收率100%。

  二、调查反映的老年人消费维权情况及分析

  (一)基本消费、消费意愿及消费习惯情况

  1、日常消费比较集中,与往常无太大变化。调查结果显示,在29份调查问卷中,在被问到“你用于自身的日常消费支出主要集中在那些方面”时限选三项,被调查者在十三项选择中前三项分别是食品占89.6%、医疗占51.7%、服装占44.8%。在被问到“你近一年内用于自身的一次性支出较大消费项目有哪些”时限选三项,被调查者在十三项选择中前三项分别是食品占82.7%、医疗占51.7%、服装占37.9%。这表明我市老年人日常消费和近一年内用于自身的一次性支出较大的消费项目主要集中在食品、医疗、和服装。

  2、食品、医疗仍是关注热点,对商业宣传信任度较低。在被问到“你平常比较关注哪些方面的消费信息”时限选三项,被调查者在十三项选择中前三项分别是食品占82.7%、医疗占51.7%、营养保健占34.4%。在调查“你对商业广告的信任度如何”时,不信任占51.7%、一般占41.3%、非常不信任占6.8%。非常信任和信任为0。调查你是否知道应当有“国药准字”时,结果显示有86.3%表示知道,13.7%表示不知道。调查结果充分反映了老年消费者平常关注度最高的仍是食品、医疗、药品,同时也反映出个别商家的商业广告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已经产生不良影响,老年消费者对商业宣传信任度比较低。这同时也警示商家及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在规范商家广告宣传行为方面仍须规范和加强监管。

  3、对旅游产品、保健品和上门推销产品持抵制态度,比以往警惕性有所提高。从调查结果显示看老年消费者对“旅游中购买商品后的感觉”,44.8%表示没买或很少买、34.5%的老年消费者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只有3.4%的老年消费者表示感觉还可以。在被问道“保健品能否治病时”,65.5%的老年消费者表示不能,认为可以辅助治疗的有31%,而认为能的只有3.4%。在受访的老年消费者中75.8%的人表示遇到过上门推销的情况但没有买产品,17.2%的老年消费者表示遇到过买了但是感觉受骗了,东西并不好用,而且比外面的贵。有3.4%的老年人表示没遇到过,而遇到过买了感觉推销的产品还行的也只有3.4%。调查结果充分说明了,旅游产品、保健品和上门推销产品这些在平时投诉就高居不下的新生行业。虽然大部分老年人对此持强烈抵制态度,警惕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比以往也有所提高,但仍有17.2%的老年消费者购买了并感觉上当受骗了。这也说明我们老年消费者自我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仍有待加强,并应引起社会的重视。

  (二)维权情况及维权建议

  1、近八成老年人遇到过消费权益损害。调查结果显示,在29份有效问卷中,有23位老年消费者在近两年遇到过消费权益受损,占被调查者的 79.3%,仅有6位老年消费者在调查中表示在近两年未遇到过消费权益受损,占被调查者的20.7%。可见,老年人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侵害的情况还是非常严重的。在被问到“你对维权结果是否满意”时,65.5%的老年消费者表示一般、不满意的占13.7%、比较满意的占6.89%、非常不满意的占 3.4%。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一方面老年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不仅普遍而且非常严重,而另一方面65.5%的老年消费者对维权的结果表示一般、不满意的占13.7%。这充分说明在老年消费者维权方面的矛盾所在,我们仍需做深、做细消费维权工作。

  2、政府部门需在多方面加强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方面的`工作。在回答“在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方面,你认为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哪些方面”时,被调查者占93.1%的老年人回答“加大惩治不法商家的力度”。86.2%的老年消费者表示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82.7%的老年消费者表示要“加强宣传,提高老年人辨别防范能力”,有79.3%的老年消费者回答“要严格审查违法、违规广告”。调查结果说明不法商家的违法行为已引起老年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同时也警示政府部门对不法商家的惩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由于年龄、生活、环境等种种原因导致其辨别和防范能力相对较弱,也就给不法商家和违法广告提供了可乘之机,但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老年消费者已经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对政府部门提出了加大宣传和打击的力度的要求。

  三、老年人消费维权的措施及建议

  针对本次调查反映的问题及成因,结合被调查者反映的老年人消费维权意见和建议,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

  由于老年人年龄大、行动不便、导致生活环境相对封闭,加上同情心强、渴求健康等原因很容易轻信虚假宣传,听信一些口头承诺而掉入消费陷阱。因此,首先应当加强老年人安全防范知识和基本消费知识的宣传,多对老年人进行消费产品真假鉴别的技巧培训,杜绝欺诈老年消费者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明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与维权意识。最后,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开设老年人专栏节目等形式,进行保障老年人消费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谴责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严格监管,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实施全方位、动态监管,严格审查违法违规广告,加大惩治不法经营者的力度,使违法行为无机可乘。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杜绝无照经营、无资质经营者进入市场;对商品服务中出现的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强制服务、以次充好等不良经营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二是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制度,对老年人消费的主要市场食品及日用品从生产、进货、销售、售后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检查,有关执法部门应组织专门的稽查队伍,经常对商场的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进行巡查。三是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加强监管;文化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电视广播广告宣传,严厉打击不实广告,特别是药品、保健品的广告必须经其批准才可以刊登。

  (三)健全法律,规范对老年消费群体的特殊保护制度

  老年人作为社会成员中的特殊群体,可以说是弱势群体,法律对其合法权益的保障必须要有特殊的规定,当老年人遇到消费纠纷时应受到法律的重点保护。据了解,当前的消费纠纷中,一般都是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侵权行为进行举证,但老年人受到年龄、健康、知识面等各方面的限制,在举证上显得十分困难,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老年人即使被蒙骗也很难举出有效证据指出经营者的过错。对此建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明确规定,老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产生纠纷,应当由经营者进行举证,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使老年人遭遇消费侵权时难以就经营者的过错进行有效举证问题。当前除了现行的《老年人权益保护障法》之外,应建立相应的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的绿色通道。如设立老年人消费维权专用电话,或者设立专门的老年人消费维权投诉点。再是与法律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利用法律援助制度,无偿为符合条件的老年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XX市消费者协会已于20xx年成立XX市消费者法律援助联络站,主要是针对弱势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社会反映良好。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快速老龄化,老年人消费群体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关注老年人的消费需求,维护老年人的消费权益,正确引导老年人科学、合理消费,是提升消费维权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此次通过开展老年消费者消费维权问卷调查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推动依法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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