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时间:2022-03-25 08:38:45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为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那么个人的与企业的有哪些不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本市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

  二、清算时间

  1.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按规定填列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并附2016年度会计报表。

  2.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选定一个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并附所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三、填表要求

  1.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本市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本市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3.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填列报送《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4.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申报,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理申报。

  5.上述情形之外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应选定一个企业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申报。

  四、申报方式

  1.由投资者自行或者由其投资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客户端”或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申报。

  2.由投资者自行在“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或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申报。

  3.由投资者投资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通过网上电子申报系统ETAX3.0或者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报送年度会计报表。

  关于汇算清缴时间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详细流程

  1.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帐帐、帐表;

  2.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

  3. 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简介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简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3]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注意事项

  (一)遇问题找服务

  为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准备,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小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了很多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如果大家在办理过程中还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各地税务机关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咨询;遇到一些个性化的问题,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留言咨询”模块进行咨询或留言;若情形确实特殊,还可以就近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的年度汇算办理专区获取税务人员的帮助。此外,为避免出现扎堆拥堵,税务机关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单位,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大家向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尽量在约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年度汇算,以获取更优的办理体验。

  (二)办申报有责任

  税法规定,纳税人负有年度汇算申报的责任和义务。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或委托专业涉税机构办理,均是“代办”行为;税务机关按一定规则预填申报表,是为了帮助纳税人回忆收入、纳税情况而提供的提示提醒服务,需要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项核对、确认,个人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数据填写并提交后,即意味着纳税人对申报材料负法律责任。因此,大家在申报前要仔细整理、核对本人的有关信息,按照“汇收支、据实填;有数据、确认填;未发生、不能填;存疑惑、弄清填”的原则填写报表并办理申报。

  (三)退补税存差异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退的是平时预缴税款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的差额,而不是把已经预缴的税款全部退还;补的是平时预缴税款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的差额,而不是重新缴税,把这个理解了,就不会再有“为什么别人退而我需要补”“为什么别人退得多而我退得少”“平时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为什么还要年度汇算补税”的疑问了。因每个人的收入水平、来源渠道以及个人和家庭支出等各不相同,个体差异性很大,所以肯定会有补有退、有多有少,既不能简单类比,也不能相互攀比,更不能盲从操作。

  (四)操作中防风险

  年度汇算的办理链条较长,在此过程中,纳税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注意风险防范。比如,要通过各大正规手机应用市场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软件;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单位、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专业机构、人士咨询,从税务机关官方网站等正规渠道学习操作指引;纳税人办理退税,只需要在申报退税时同步填写本人银行账号即可,税务机关不会通过其他任何渠道(如电话、短信等)索要纳税人的银行账户信息等等,大家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维护好自身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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