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盟店注意事项

时间:2025-06-26 16:21:39 晶敏 创业指导

餐饮加盟店注意事项

  人们生活条件好了,好吃的东西可见是蛮大街都是,不管是星级饭店还是路边摊。不管规模的大小,都有各自的消费人群。所以很多投资者都看准了餐饮加盟这个行业。即将想去开餐饮加盟店的人,对于餐饮加盟签约你们又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跟大家来分享有关餐饮加盟签约时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项!

餐饮加盟店注意事项

  第一,应要求餐饮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

  因为所谓餐饮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餐饮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餐饮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餐饮加盟该体系的餐饮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餐饮加盟者在餐饮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餐饮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餐饮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餐饮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餐饮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餐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餐饮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餐饮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餐饮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餐饮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餐饮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餐饮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餐饮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餐饮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餐饮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餐饮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一般的餐饮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餐饮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餐饮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餐饮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餐饮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餐饮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

  通常餐饮加盟总部为确保餐饮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餐饮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餐饮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餐饮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餐饮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餐饮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餐饮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餐饮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餐饮加盟而外流,要求餐饮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餐饮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餐饮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餐饮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餐饮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

  一般的餐饮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餐饮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餐饮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

  由于餐饮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餐饮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餐饮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

  一般的餐饮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餐饮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餐饮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餐饮加盟者。碍于合约,餐饮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小编建议餐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

  当合约终止时,对餐饮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餐饮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餐饮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餐饮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餐饮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餐饮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

  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餐饮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餐饮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餐饮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慎重选择

  目前,连锁经营已经成为很多企业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加盟商在面对众多连锁经营品牌的时候,如何分辨优劣就显得非常重要。

  生意已经做得风声水起的DIMA淋浴房苏州加盟商丁某告诉笔者,在开始选择做淋浴房生意的时候,他一度很苦恼,“当时淋浴房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也没有很成熟的品牌”。在经过大量的考察之后,丁某选择了DIMA淋浴房。对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品牌,他说:“我了解一些淋浴房品牌后,向几个比较中意的公司索取了宣传资料,很快我就收到了DIMA公司寄来的详细的产品画册,里面还有DIMA公司的老总写的一封信。信中详细列举了该品牌的发展历程,也表明了该公司独特的发展理念。这是其他连锁企业的资料中不具备的,因此DIMA公司给我的**个感觉就是细心和周到……后来,我又应邀参加了该公司在上海的一个行业展览会。在那次展会上,我见到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很直观地看到了该公司的很多新款产品。这让我对加盟DIMA更有信心了。”

  丁某的例子说明,当连锁品牌类似的时候,加盟商除了看好公司产品的质量、款式等优势外,更看重公司对加盟商的支持。据调查,在选择时有一个很重要的标准,那就是在加盟初期,品牌店是否会派工作人员到加盟店进行培训服务。

  如今,丁某已经和DIMA合作超过两年,由于该公司对一个区域的加盟数量有一定的限制,丁某的加盟店生意很不错。谈到这一合作之所以会成功,他的体会是:

  1.首先找到同行业中品牌的差异性在哪里,在市场上有没有竞争力。

  2.现在是“服务为王”的时代,企业在服务方面有没有独到的地方。

  3.注意考察工作人员是否专业和诚恳,这会影响到以后合作的气氛。

  4.不要贪便宜,要尽量在同类产品中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做加盟。因为加盟商有个品牌积累和放大的过程。

  除了以上这些考虑因素之外,从大层面来讲,选择一个好的品牌、好的连锁企业是成功经营连锁的**步。加盟商还应对厂家承诺的各种条件要深入地进行了解和考察。以下是笔者在接触了大量成功的加盟商后,总结的考察经验。

  1.公司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的确认。公司是否正规、合法,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结构。

  2.公司产品是否具备市场前景,公司的产品研发、创新能力是否够强。

  3.公司老板的信用度。

  4.公司是否有专业且完整的组织,跟你接触的员工素质如何。

  5.公司员工以及已有加盟商是否经常变动。如果是,很可能该公司没有稳定的经营宗旨和持续的业绩。

  6.公司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合同中是否对退货和终止性的条款有合理的说明。

  7.看一看已有的加盟商的经营情况。总部与加盟店的互动关系是否良好,是否能有效地进行管理。

  8.公司的全国性宣传计划是否具有可信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未来规划如何。

  9.公司谨慎操作。在选定了合适的加盟品牌后,并不等于说加盟商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加盟商需要主动地去经营一个加盟店,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和一般的开店做生意并无两样。在如何经营连锁店方面,重点阐述以下三点:

  一、选址要准

  不少加盟商抱怨,说他们选择了很好的品牌加盟,可没有收到想像中的回报。问题大多都出在店铺位置的选择不当上。不同的产品和品牌,对店面地址的要求不尽相同。找对品牌很重要,找到适合该品牌的地址开店,也必不可少。

  作为加盟商,选对地址是成功的重要一步。其实,在这方面,企业也有相同的原则。比如,拥有680多家加盟店的美宜佳便利店的开店成功率达到了90%,美宜佳有一整套程序严密的选址标准,包括:

  1.目标消费群的特征,做谁的生意?周围的固定居民有哪些?流动顾客群又有哪些?

  2.从消费群体的收入水平判断顾客的消费水平,并预测未来半年的消费走势。

  3.考虑租金因素,应该综合考虑销售预测、毛利差、费用水平等,决定选点取舍。

  二、进货要实

  进货是连锁店整个经营的中心。一般说来,连锁企业会根据其产品线的特点对加盟者提出进货的要求。企业方的目的很清楚,希望加盟者多进货。但作为加盟者则要考虑自身的市场和资金的状况,要仔细研究本地市场的消费者的需求,遵守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不断地经营实践中找准消费者的习惯,找到所进产品线的准星。

  由于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消费水平、消费意识及风土人情各不相同,连锁企业推荐的产品在别的地方畅销,不一定在当地就有销路。不少加盟商在开店初期难免会有进货不对路、滞销、积压等现象。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加盟商在初期进货时最好遵循种类多、数量少的原则,在摸清当地消费者的喜好之后,再进货。

  另外,作为加盟者不要轻信厂家可以退货的承诺。要知道进货容易,退货难。加盟商与连锁企业之间因退货引来的纠纷屡见不鲜,不如一开始就在进货上精打细算,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三、求同存异

  连锁店和连锁企业之间的求同存异,也是加盟商需要注意的。比如,在连锁体系中占到相当一部分的餐饮连锁,就存在口味统一以及各地口味差异的问题—重庆的火锅加盟到了北京,就少了几分麻辣,变得更适合北京人的口味。另外,火锅在重庆所通用的香油调料到了北京也变成了用芝麻酱做成的调料。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加盟者来说,在具体的经营中,一方面要与公司在品牌、经营方式上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又不能墨守成规,要结合当地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的习惯来规划自己的事业。凡事做到以事实为核心,做到一分为二。在与企业的一些规定发生冲突的时候,要如实地报告,并和企业充分地协商,尽量争取得到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市场是变化的,最重要的销售法却是灵活的。

  除此之外,在连锁店的具体经营中,加盟商还需要在以下问题上留心:

  1.人员管理。连锁店的经营,是有很明确的管理规范的,连锁店员工要尽快地掌握这些规范,员工培训上可以从接待礼仪、产品知识、店面管理、财务知识、规范接待行为等方面入手。

  2.店面布置。连锁店风格首先在与连锁总部保持高度一致的情况下,适当结合当地民风,融入当地特色。

  3.营销策略。连锁店内外的市场两手抓,不单单只是等顾客进门,坐店等生意,而是通过非店面进行销售,建立各种利益渠道。

  4.成本控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理智地开支,不要轻信连锁经营“先规模后利润”的说法。

  任何生意,不管大小,都应有一定的战略性思维。多年对加盟连锁研究的一些经验进行总结,对如何投资连锁经营在选择和操作上作了简要的阐述,希望对准备进入和刚进入连锁经营的投资者有所帮助。

  做事是否透明,设备采购价格是否透明,是否有完整物流配送系统,是否有整体行销企划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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