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时间:2023-02-25 17:51:07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六盘水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符合政策人员

六盘水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承包耕地后,被征地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与2009年本县(特区、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比例不足70%(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比例)的农业在册人口、征地后农转非人口。

  文件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2〕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府办发〔2012〕5号)、《市委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发〔2014〕72号)、《六盘水市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市人社局发〔2010〕83号)、《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号)、《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函〔2010〕78号)、《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开展SIYB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办函〔2010〕6号)、《财政部、人资社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等。

  就业服务政策

  可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免费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还可在定点培训学校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SIYB创业培训。征地后农转非法定劳动年龄人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政策。

  税收减免扶持政策

  一、符合相关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创办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且达到相关要求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52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创业扶持政策

  一、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额度为高校毕业生10万元、妇女8万元、其他人员5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贷款贴息额度为10万元。符合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申请贷款,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担保机构或专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根据企业实际招用扶持对象人数人均8万元确定贷款额度,但单次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二、创业扶持奖励政策。

  1.一次创业补贴:在我市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从事私营企业、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享受35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已签订经营场所租用协议的,可按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实际月租金按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月,对申领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补贴最长时间计算至退休年龄月份,对合伙创业的,按一户计算补贴。

  3.一次性扶持补贴:吸纳安置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员、复退军人、被征地农民的自主创业人员,与创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安置人数,享受3000元/人的一次性扶持补贴。

  4.创业实训基地实训补贴:自愿建立创业实训基地的企业被有关单位核准为创业实训基地后,经允许组织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残疾人员、未就业复退军人、被征地农民等拟创业人员到该基地实训6个月以上,创业实训基地可按实训人数享受2000元/人的创业实训补贴。

  5.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带动就业1人以上(含1人)的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员、复退军人、被征地农民,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承担部分给予两年补贴。如第二年带动就业人数在原基础上增加2人以上(含2人),再给予自主创业人员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有多个经济实体的同一法人代表只能享受一次社会保险补贴。

  6.“3个15万元”扶持政策:返乡农民工创办微型企业可享受“3个15万元”扶持政策——即投资者出资达到10万元后,政府给予5万元补助(按注册资本金50%,给予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15万元的税收奖励,15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支持。

  社会保障政策: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享受参保缴费补助,征地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缴费补助(缴费补助标准根据人均剩余耕地比确定)的,根据人均剩余耕地比增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六盘水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相关文章:

六盘水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04-28

贵港创业就业扶持政策05-31

最新国家扶持农民创业政策05-08

六盘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04-28

2015年国家扶持农民创业政策05-22

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政策扶持11-02

就业扶持政策指南11-28

丽江创业扶持政策05-08

国家对创业扶持政策09-22

龙岩市创业扶持政策社区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政策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