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承诺书

时间:2022-07-24 11:41:0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防疫承诺书

  在生活中,承诺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疫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疫承诺书

防疫承诺书1

  姓名: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电话:xxxx

  家庭住址:xxxxxxxxx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人自觉遵守并将继续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近期(自今日起前14天内)无到过疫区、有病例报告的村(社区),无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柒者,无接触过来自疫区或有病例报告的村(社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二、本人目前身体健康且近期内(自今日起前14天内)没有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三、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上班戴口罩、下班不出门、不参加聚餐聚会;自觉接受医疗机构流行病学调查,主动配合单位、居住地进行健康监测,当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时,及时报告用工单位并按照规范流程就诊。

  四、工作期间如拒不遵守和落实疫情防控相应措施,用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据实报警。

  本人完全了解上述内容,承诺遵守,并对所承诺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x

  20xx年x月x日

防疫承诺书2

养殖场就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全面执行国家对动物疫病控制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动物防疫条件,自觉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二、动物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规模养殖场建设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现有的的养殖场布局和功能区建设

  不符要求的地方,将进行改造和完善,力争在天内完成,达到国家要求。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兽医技术人员。

  三、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应免畜禽免疫

  密度常年保持100%,免疫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三个健全”:即健全动物防疫组织,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防疫制度

  责任落实到人;健全引入动物报告、动物疫病报告、病死动物生物安全处理、出售动物申报检疫和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动物防疫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加强防疫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证规模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做到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监测记录、病死动物无害

  化处理记录等内容规范详实,并将档案材料保存两年以上。

  六、按要求执行消毒制度。生产区每周消毒一次;定期对饲养工具、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场区门口、

  生产区、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其有效药物浓度,并保证定期对消毒药物进行轮换。

  七、按《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饲料、兽药使用,保证不使用瘦肉精等

  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添加物,认真执行休药期。

  八、配合当地县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依法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药物

  残留检测等工作,并积极主动接受畜禽血液、组织等样品采集工作。

  九、按要求履行引入动物报批报检制度,保证出售畜禽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动物产地检疫,取得检疫证

  明后方可出场。

  十、动物交易按要求做到:保证在固定的交易场地完成。

  保证动物经营运输人员以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进入生

  产区动物圈舍,不与动物直接接触。

  保证凡进入交易场地没有销售完的动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饲养圈舍饲养,应先投入隔离场或隔离圈舍观察,14天后

  无异常情况方可入圈。

  保证在畜禽出栏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全场或对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

  十一、按要求对疫苗进行保存和使用,并做好疫苗领取、使用记录。保证不转借或买卖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提供的

  疫苗和标识。

  十二、发现疑似动物疫情时,按要求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处理工作,保证不擅自处理。

  十三、保证不出售、不丢弃、不食用病死畜禽。

  十四、发生疫情时,自觉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配合有关部门疫情处置工作。

  十五、保证对病死动物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实施生物安全处理。

  十六、保证聘用无人畜共患传染病人员从事饲养、防疫、诊疗活动。十七、保证履行国家其他动物防疫有关规定。

  若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疫情发生,将接受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动物养殖场负责人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防疫承诺书3

  一、本人及家属在开工前14日内未外出(县外);

  未接触外地来访人员;未接触疑似或确诊病例及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本人在此保证自身健康状况没有异常。

  二、上班期间严格履行洗煤厂防疫管理规定,

  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下班、按规定进行温度检测。

  三、疫情期间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拒绝扎堆:不凑热闹,防止传染。

  2、减少串门:电话联络,见屏如面。

  3、必戴口罩:科学处理,不留隐患。

  4、经常洗手:消毒杀菌,保持清洁。

  5、拒吃野味:合理饮食,确保健康。

  6、拒绝谣言:谨言慎行,维护稳定。

  7、配合检查:监测体温,报送信息。

  8、科学防治:如有不适,尽快就医。

  以上承诺,我将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实事求是,不隐瞒运行轨迹,请给予监督。

  本人签字:xxx

  部门负责人:xxx

防疫承诺书4

  为切实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守护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保障院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郑重承诺:

  1、坚决服从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院各项管理制度及管控措施。

  2、自觉提高防护意识,切实做好个人保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串岗,保持环境卫生。上下班“两点一线”,不去和工作生活无关的场所,不接触无关的人员,不聚集。上下班途中,尽量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并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3、积极学习新冠肺炎相关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如实和正面地向他人宣传和交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4、每日两次体温测量,并如实汇报自己或同住家属是否有体温异常、干咳、胸闷等异常情况。

  5、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承诺条款,若因个人违反有关规定或瞒报、谎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我本人承担。

  承诺人:xxxx

  20xx年x月x日

防疫承诺书5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本着对孩子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幼儿园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和孩子及共同生活的亲属,返校前14天没有外出到疫情严重的湖北省、省外中高疫情风险区及有疫情的国家和地区。

  二、本人和孩子及共同生活的亲属,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三、本人和孩子及共同生活的亲属,返校前14天没有密切接触过省外疫点及入境来皖(回皖)的人员。

  四、一旦发现本人、孩子及共同生活的亲属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班级老师报告,并在家做好隔离、治疗、康复。

  五、一旦发现本人、孩子以及共同生活的亲属有与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接触的情形,第一时间向班级老师报告。

  六、复课后,本人和孩子以及共同生活的亲属,减少聚集,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聚会、玩耍,或到有疫情的地区以及国家去旅游。

  七、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幼儿园以及卫生健康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监护人的职责。

  八、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人员和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如有违背,按学校规定处置。

  九、本人自愿承诺:

  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幼儿园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在安徽省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幼儿园已告知,幼儿入园集中生活和学习存在疫情防控风险,我已知晓,并完全明白集中生活和学习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此件一式两份,幼儿园和监护人各一份)

  我自愿申请班小朋友入园复学,并承担其安全风险责任。

  承诺人(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防疫承诺书6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在我园发生,增强幼儿园和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保证全园师幼及家庭成员的健康,本着为幼儿负责,为幼儿园全体师生负责。特签订如下承诺:

  1.幼儿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未去过外地、未赴中、高风险疫区(或在疫区周转)参加活动、探访亲友。

  2.幼儿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未接触过从中、高风险疫区来访人员。

  3.幼儿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无感冒、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

  4.幼儿身体(是/否)对消毒物品过敏(消毒物品:含氯消毒液、含酒精消毒液,如84消毒液、健之素、酒精、手部免洗消毒液)

  如有瞒报漏报错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班级:

  幼儿姓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防疫承诺书7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国家对动

  物实行强制免疫制度,保障动物质量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现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动物防控技术技能,熟练掌握动物强制免疫技术。

  二、认真搞好动物春秋及平时补针免疫注射工作,禽流感注射密度要达到100%,鸡温注射密度力争上升100%,免

  疫抗体要达到规定标准,并做好免疫登记。

  三、服从组织分配,积极配合防检站做好各基工作,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做好疫情观察,协助开展商情巡查,发现商情及时上报。

  村级防疫员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防疫承诺书8

本人向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甘肃省动物运输防疫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

  二、主动接受有关动物防疫部门组织的防疫知识培训,全面掌握动物防疫、消毒等基本常识。

  三、做到具备动物经营运输的专用车辆、防疫器械和消毒药品,具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隔离差昂所。

  四、使用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符合动物防疫规定要求,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及时清洗、消毒,

  并对粪便、污染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跨县引进非种用、乳用动物时,须先在调入3日前向调入3日前向调入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到达调

  入地24小时内要向调入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经隔离观察15天,检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或上市销售。

  六、跨县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时,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

  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收购、贩运动物时,本人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得进入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的动物圈舍,避免与动

  物直接接触。

  八、收购动物时,应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运输离开。

  九、建立动物购销台账,详细载明所经营运输每批动物的时间、数量、产地、销售地点、购买人姓名及住址、购买

  数量等情况。

  十、上市交易动物时,必须报告市场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查证验物。

  十一、不转让、买卖、涂改、伪造检疫合格证和免疫标示。

  十二、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按照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销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准一处

  理”原则进行处理。

  十三、不贩卖国家规定应免未免或无免证明和免疫标示的动物,不贩卖患有疫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不贩运在已

  划定为封锁区域内的动物。

  十四、不瞒报、谎报动物疫情,发现动物疫情时,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报告。

  十五、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服从动物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和检查,做好自身和运输车辆消毒,积极协助追朔疫源,

  积极配合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

  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防疫承诺书9

  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全体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作为幼儿家长我郑重承诺:

  一、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遵守政府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严守纪律。

  二、及时向幼儿园报告家长及亲属从湖北、境外等疫情高危地区的返回情况,当孩子、家人出现乏力、发烧以及接触过疑似或确诊病例等情况时,请立刻报告幼儿园和所在社区,不隐瞒不瞒报。

  三、在幼儿复学后不走亲访友,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处。外出时佩戴口罩,勤洗手,提高自己和家人的防护意识。

  四、在幼儿复学后,认真完成幼儿园关于安全教育、防疫工作的要求,配合幼儿园做好相关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做好家庭防疫。积极配合幼儿园防疫工作,合力维护幼儿园环境的安全,保护幼儿的出入有序。

  五、严格按照园所规定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接送幼儿坚持学校、家两点一线,上下学途中佩戴好口罩。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排队接送幼儿,排队时与人间隔一米;保证入园时接受消毒、测体温等防控措施;保证在幼儿晨检完成后准时入园,晨检时若发现幼儿身体出现特殊情况及时到医院就诊。

  六、工作和生活中对疫情防控不懈怠、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或现实中随意发表、发布或转发未加证实的言论。

  我一定严格遵守上述责任承诺,如有虚报、迟报、瞒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幼儿姓名:

  所在班级:

  承诺人姓名:

  日期:

防疫承诺书10

麦积区畜牧兽医局:

  养殖场就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全面执行国家对动物疫病控制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动物防疫条件,自觉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二、动物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现有的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布局和功能区建设不符要求的地方,将进行改造和完善,力争在 天内完成,达到国家要求。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兽医技术人员。

  三、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免疫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三个健全”:即健全动物防疫组织,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防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健全引入动物报告、动物疫病报告、病死动物生物安全处理、出售(调运)动物申报检疫和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动物防疫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加强防疫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证规模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做到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监测记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内容规范详实,并将档案材料保存两年以上。

  六、按要求执行消毒制度。生产区每周消毒一次;定期对饲养工具、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场区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其有效药物浓度,并保证定期对消毒药物进行轮换。

  七、按《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饲料、兽药使用,保证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添加物,认真执行休药期。

  八、配合当地县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依法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药物残留检测等工作,并积极主动接受畜禽血液、组织等样品采集工作。

  九、按要求履行引入动物报批报检制度,保证出售畜禽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动物产地检疫,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场。

  十、动物交易按要求做到:

  (一)保证在固定的.交易场地完成。

  (二)保证动物经营运输人员以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进入生产区动物圈舍,不与动物直接接触。

  (三)保证凡进入交易场地没有销售完的动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饲养圈舍饲养,应先投入隔离场或隔离圈舍观察,14天后无异常情况方可入圈。

  (四)保证在畜禽出栏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全场或对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

  十一、按要求对疫苗进行保存和使用,并做好疫苗领取、使用记录。保证不转借或买卖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提供的疫苗和标识。

  十二、发现疑似动物疫情时,按要求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处理工作,保证不擅自处理。

  十三、保证不出售、不丢弃、不食用病死畜禽。

  十四、发生疫情时,自觉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配合有关部门疫情处置工作。

  十五、保证对病死动物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实施生物安全处理。

  十六、保证聘用无人畜共患传染病人员从事饲养、防疫、诊疗活动。

  十七、保证履行国家其他动物防疫有关规定。

  若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疫情发生,将接受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动物养殖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防疫承诺书11

本人向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甘肃省动物运输防疫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主动接受有关动物防疫部门组织的防疫知识培训,全面掌握动物防疫、消毒等基本常识。

  三、做到具备动物经营运输的专用车辆、防疫器械和消毒药品,具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隔离差昂所。

  四、使用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符合动物防疫规定要求,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对粪便、污染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跨县引进非种用、乳用动物时,须先在调入3日前向调入3日前向调入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到达调入地24小时内要向调入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经隔离观察15天,检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或上市销售。

  六、跨县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时,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收购、贩运动物时,本人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得进入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的动物圈舍,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

  八、收购动物时,应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运输离开。

  九、建立动物购销台账,详细载明所经营运输每批动物的时间、数量、产地、销售地点、购买人姓名及住址、购买数量等情况。

  十、上市交易动物时,必须报告市场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查证验物。

  十一、不转让、买卖、涂改、伪造检疫合格证和免疫标示。

  十二、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按照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销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四不准一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十三、不贩卖国家规定应免未免或无免证明和免疫标示的动物,不贩卖患有疫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不贩运在已划定为封锁区域内的动物。

  十四、不瞒报、谎报动物疫情,发现动物疫情时,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部门报告。

  十五、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服从动物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和检查,做好自身和运输车辆消毒,积极协助追朔疫源,积极配合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日期: 20xx年x月x日

防疫承诺书12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国家对动物实行强制免疫制度,保障动物质量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现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动物防控技术技能,熟练掌握动物强制免疫技术。

  二、认真搞好动物春秋及平时补针免疫注射工作,禽流感注射密度要达到100%,鸡温注射密度力争上升100%,免疫抗体要达到规定标准,并做好免疫登记。

  三、服从组织分配,积极配合防检站做好各基工作,尽职尽责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做好疫情观察,协助开展商情巡查,发现商情及时上报。

  村级防疫员签字:xxx

  20xx年x月x日

防疫承诺书13

  麦积区畜牧兽医局:养殖场就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全面执行国家对动物疫病控制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动物防疫条件,自觉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二、动物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规模养殖场建设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现有的的养殖场布局和功能区建设不符要求的地方,将进行改造和完善,力争在天内完成,达到国家要求。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兽医技术人员。

  三、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100%,免疫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三个健全”:即健全动物防疫组织,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防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健全引入动物报告、动物疫病报告、病死动物生物安全处理、出售动物申报检疫和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动物防疫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加强防疫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证规模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做到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监测记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内容规范详实,并将档案材料保存两年以上。

  六、按要求执行消毒制度。生产区每周消毒一次;定期对饲养工具、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场区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其有效药物浓度,并保证定期对消毒药物进行轮换。

  七、按《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饲料、兽药使用,保证不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添加物,认真执行休药期。

  八、配合当地县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依法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药物残留检测等工作,并积极主动接受畜禽血液、组织等样品采集工作。

  九、按要求履行引入动物报批报检制度,保证出售畜禽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动物产地检疫,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场。

  十、动物交易按要求做到:保证在固定的交易场地完成。

  保证动物经营运输人员以及运载动物的工具不进入生产区动物圈舍,不与动物直接接触。

  保证凡进入交易场地没有销售完的动物不能立即投入原饲养圈舍饲养,应先投入隔离场或隔离圈舍观察, 14天后无异常情况方可入圈。

  保证在畜禽出栏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全场或对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

  十一、按要求对疫苗进行保存和使用,并做好疫苗领取、使用记录。保证不转借或买卖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提供的疫苗和标识。

  十二、发现疑似动物疫情时,按要求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处理工作,保证不擅自处理。

  十三、保证不出售、不丢弃、不食用病死畜禽。

  十四、发生疫情时,自觉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配合有关部门疫情处置工作。

  十五、保证对病死动物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实施生物安全处理。

  十六、保证聘用无人畜共患传染病人员从事饲养、防疫、诊疗活动。十七、保证履行国家其他动物防疫有关规定。若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疫情发生,将接受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机构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动物养殖场负责人签字: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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