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提纲

时间:2021-04-13 17:05:47 论文提纲 我要投稿

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提纲)

贡赋和地租为需求基础的商品经济

消费和有效需求是形成市场的经济基础。在秦汉至唐中叶以前,君主是国内剩余产品的主要所有者。巨额的贡赋收入形成庞大的有效需求。贵族地主和官僚地主是当时地主阶级的主要部分。他们的地租收入量仅次于封建国家的贡赋收入量,也形成巨大的有效需求。君主、各级官吏、贵族地主、官僚地主大都居住在城市中,用他们的收入与工农业生产者相交换。各地的土特产品、奢侈品通过贩运贸易流向城市,形成繁荣的城市商业。当时的商业主要是满足以城市家庭为支柱的消费需求,坊市制的发展正与此相适应。人数众多的农民只是在地方小市场上互通有无,调剂余缺。

唐宋以后,地主制经济发展,到明清时期,庶民地主、中小地主在土地占有上已占显然的优势。贡赋收入和地租收入仍然是国内有效需求的主要来源,但地租收入已向上位移,提升居首要地位。试以清代乾隆年间情况为例作粗略说明。

清代乾隆间,全国耕地约达8亿亩(折亩后的税亩)。如地主占有一半,是为4亿亩。每亩租谷按一石计,合米5升,全国地租总量为2亿石米。石米按银一两计,地租收入形成的有效需求约为银2亿两。

乾隆间,封建国家的各项赋税收入每年约为银4千万两。另有漕粮400万石,石米按银一两计,国家整个财政收入为银4400万两。赋税收入仅为地租收入的1/4左右。

但值得指出的是,乾隆末,全国人口已达3亿。农民按90%计,是2.7亿人口,农户一家按三口计,是为9千万户。当时农民商品生产发展,商品消费增加。如从高每个农户年消费银一两计,约共为银9千万两。已超过国家财政收入所形成的有效需求,却不到地租收入所形成的有效需求的一半。

唐宋以后,城居地主逐渐增多,但大量中小地主们仍居住在农村。直到明清时期,商业虽然仍主要是满足以城市家庭为支柱的消费需求,但满足乡居地主与广大农民农村家庭为支柱的消费需求已日显重要。这正是宋代以来草市发展,明清时期市镇发展的重要原因。

总之,自秦汉以来,商品经济的发展,以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是贡赋和地租所形成的消费需求所拉动的。明中叶以后,特别是清代,广大工农群众的消费需求拉动经济的作用,始日益显露。市场的经济基础走向坚实。

个体农民为生产基础的商品经济

秦汉至唐中叶,农产品和部分手工业品主要由地主与商人组织生产来满足社会的'商品需求。这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即有反映。晋人江统也说:“秦汉以来,风俗转薄,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