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注重高校教师工作特点优化绩效评价体系

时间:2020-11-10 10:23:02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试析注重高校教师工作特点优化绩效评价体系


  论文摘要: 高校教师工作具有创造性、复杂性的特点,其劳动成果具有部分隐蔽性的特点。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内容和标准未能全面反映高校对教师素质的要求,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有待提高,评价过程和结果对促进高校教师长远发展的作用有限。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优化应坚持以教师发展为本的评价理念,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重视评价的反馈环节,赋予教师充分的话语权。

  论文关键词: 高校教师; 工作特点; 绩效评价 
  
  教师评价是以教师的教学和科研绩效为对象的评价活动,对教师评价的研究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西方。查尔斯•博比特把运用于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移植到教育领域,将教师的教学活动纳入到一种程式化的规范体系中来。这种方法克服了以往教学过程中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然而,教师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脑力劳动,完全按照企业流水线标准设计的管理模式是对高校教学工作管理的简单化处理,过分依赖此类评价手段则会一方面难以维持或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也给教师本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心理负担。随着公众对教育关注程度和对高校教学质量要求的提高,近年来我国也在高校管理中引入教师评价机制并逐步加以推广。实践表明,作为实施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以教师业绩为导向的教师评价体系对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但也表现出许多未尽人意之处。教师工作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如何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 高校教师的工作特点
  
  (一) 教师工作的创造性
  大学是培养高级人才、研究高深学问、孕育高新技术的文化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大学教学中往往要对许多尚无定论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大学教学不能仅仅依靠教师教学经验的积累,还需要教师具备相当的科研、学术水平作为支撑。大学教师如果无能于学术研究,无法使教学过程带有研究性质,那么传授的知识也必定是僵死的,体现不出鲜明的科学追求精神,也就无法进入高水平的教学境界。这就要求大学教师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从而使教学工作充满活力。科研是大学教师创造性最为集中的表现,大学教师只有了解和把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前沿成果,才能自觉地探索新知识、创造新技艺,形成丰厚的教学底蕴,为社会服务创造条件。因此,教师的劳动不是简单、重复的劳动,而是不断推出新的劳动成果、增添新的教学内容的创造性劳动。
  (二) 教师工作的复杂性
  高校教师面对的是具有一定生活经验、文化知识和抽象思维能力的成人。由于学生的来源、经历和年龄不同,生理、心理发展及知识水平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因而高校教师的工作对象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征。教师要遵循高校学生成长的规律去教育和影响学生,不但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还必须掌握传授知识、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手段、方法和艺术。从某种意义上说,方法比知识更重要、更复杂,因为要想在各种不同的条件下实现预期的教学目标,教师不仅需要运用多方面的知识、能力,并投入充足的时间,还要对教学方法和策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变通。可见,高校教师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渊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独立的科研能力,还必须具备与教学有关的多种能力,如分析钻研教材的能力、对学生心理的把握能力、课堂组织管理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思想工作能力、社交能力、自学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应用先进的教学技术的能力等。
  (三) 教师劳动成果具有部分隐蔽性
  如果将人才比作产品,那么大学教师就是产品的制造者,其工作任务就是生产加工这种特殊产品。因此,教师的劳动成果不是以物化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是以一种潜在的因素存在于学生身上的,要界定某一位教师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也是相当困难的。学生质量如何,需要在工作若干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以后才能表现出来。可见,教师的劳动成果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滞后性,评定教师的劳动成果既要考虑现实的教学效果,又要考虑可能发生的潜在效果和社会效益。此外,大学教师的工作不是局限于校内,他们没有明确的工作和休闲的时间界限,一些敬业的教师往往是全天候工作的。因为教师的思路不能机械地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而中断,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教师劳动中的创造性灵感也往往具有较强的偶然性。因此,大学教师工作的努力程度、成果及价值都不能简单地采用量化评价方法,对教师工作的管理也不能简单地运用指纹签到等手段。
  
  二、 高校教师绩效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评价内容和标准未能全面反映高校对教师素质的要求
  绩效评价的内容应全面反映高校对教师素质的要求,因为教师评价的内容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教师评价的质量。完整的教师评价应包括绩效评价、能力评价、态度评价和潜能评价等方面。事实表明,我国目前的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内容大体上是以教师教学的绩效,尤其是以课堂教学技能、效果以及科研成果的数量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尽管对这些内容加以评价简便易行,但它们都属于任务绩效的范畴,即高校教师的职责范围所规定应该完成的工作或任务,因此通常只能体现教师教学和科研的外在显性结果,而无法反映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长期付诸的心血和努力。这种评价体系将评价内容和标准局限在狭窄的范围内,使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和内容无法获得应有的认可和肯定,严重影响了高校教师的教学创新动力和自身潜能的发挥。
  (二) 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有待提高
  教师评价是评价者对教师工作进行的评判,它实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因此,评价者的价值观念、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职业道德等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评价的过程与结果。在目前对高校教师进行评价的过程中,评价者主要由学校的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教学督导人员和学生等组成。部分评价者(如学生)并不一定具备评价所需的专门素质或者完全知晓调查和评价的真实意义,他们有时会凭借主观感觉或印象,根据个人的偏好和经历等,通过有限渠道获取的相对片面、表面化的信息对教师作出评价,从而使评价的客观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大打折扣。为了取得较为理想的评价结果,教师一方面会更加顺从于评价指标及对这些指标加以考核的行政机构;另一方面则会相应降低对学生的要求,因为“一个教师是否受学生的欢迎,同教学的本质无多大的关系;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理解一门科学,学生认为教师教学中的不足,可能是由于学生缺乏经验和没有以长远的观点考虑问题,或是他们只是追求快乐的原则。这种评价方式带来的最直接的负面作用是老师对学生的要求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