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的税收筹划分析的论文

时间:2020-06-24 12:49:18 财务税收 我要投稿

供电企业的税收筹划分析的论文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针对自身经营的特点,规划纳税活动,是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对企业而言,充分理解利用现行的税收政策,开展适合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尽可能地降低纳税成本,也是每个企业降本增效的一条有效途径。对于供电企业,结合其经营业务的特点,进行税收筹划方法的研究探讨,同样意义尤为重要。

供电企业的税收筹划分析的论文

  一、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供电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之一是增值税,其税收筹划的效果影响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的成败,筹划内容主要是销项税和进项税额两方面,包括税金是否计提准确和及时抵扣等内容。

  (一)进项税的税务筹划

  供电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项目很多,其中修理费、材料费、购电费在成本中所占比重很大,其抵扣的进项税金额同样很大,因此加强修理费和进项税的管理是进项税税收筹划的重点。

  1.改变传统的维修费管理方式供电企业部分维修工程,存在以包工包料结算方式委托给外部的一些企业施工。施工企业“营改增”前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只能开具地税安装类发票,使得供电企业这部分维修费无法抵扣进项税,增加了税负。因此,改变维修工程的管理方式作为筹划的关键点,对维修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管理方式,工程使用的材料由供电企业自行采购,维修费则发包给外部施工,这样,材料费这部分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可以增加进项税抵扣,降低税负。

  2.支付货款应尽量采取商业汇票方式供电企业在购买货物时,对一些资金较为困难的企业,为了及时获得对方单位的货物发票入账,支付货款时可以开具商业汇票,这样企业可以利用商业汇票的短期融资功能,企业资金的支出实际就延迟了,这样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差,缓解资金的紧张局面;同时,企业也能够获得对方发票入账,既抵扣进项税额,又获得成本入账,减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降低了这两税的税负。

  3.加强企业日常的税务管理供电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中,应制定相应的税务管理办法,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时和日常管理时的规定,执行过程中并加强监督和考核,主要内容有:一是加强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考核力度,对超过一定金额的成本入账必须要求开具增票。供应商在各方面条件相仿的情况下,企业应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发专票的商家。二是增值税专票在取得后,要及时认证抵扣。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抵扣,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不得抵扣进项税。因此,供电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票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认证抵扣进项税,从而为企业在第一时间内降低税负。

  (二)特殊固定资产业务的税务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且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置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供电企业特殊固定资产业务,主要有固定资产报废时的出售处理和客户以固定资产抵债时的入账处理。这两项业务税务筹划时,要点主要有:一是在处置时要明确该项固定资产取得时是否抵扣了进项税,从而准确计算销项税。二是企业在取得抵债的固定资产时,若资产是2008年12月31日之后购置的,则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抵扣进项税的.效果。通过以上分析,供电企业的增值税税务筹划也有很大的研究空间,对降低企业的税负也有相当大的影响。

  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是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相乘计算而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年度的收入、成本、费用等项目计算而来,因此,纳税筹划的主要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关键是如何合法合规地少确认收入和多确认成本费用。

  (一)在企业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企业和分企业两种选择。其中,子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财务上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不允许与母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分企业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与母公司合并汇总,一方发生的亏损均可以用对方的盈利弥补,盈亏相抵则降低了母子公司的整体税负。因此,供电企业应充分考虑盈利状况来设置企业的组织形式,达到最优的税负水平,实现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

  (二)用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供电企业每年在配电网建设投入很大,使用的配电变压器很多,因此,选择使用符合上述税法优惠目录的变压器(高效干式、高效油浸式),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抵免所得税税额,从而直接降低企业税负。

  (三)固定资产在修理时的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可在当期直接扣除,大修理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一是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是修理后资固定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供电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费能否在当期全额计入成本,而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依据是支出总额不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50%。因此在所得税筹划时,只要在满足资产正常使用的的前提下,发生的修理费要尽量控制减少,总额不要超过上述规定的标准,从而当期直接扣除,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

  (四)管理软件摊销的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购进的软件,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为2年。供电企业在日常管理和经营中经常需要一些软件,税务筹划时应充分利用此优惠政策,与主管税务机关加强沟通,满足条件并经备案后方可缩短软件的税务摊销年限,从而降低企业前期的税负。

  三、房产税的税收筹划

  目前,供电企业的缴纳的房产税金额较小,自营的房产税税率不高,所以很多企业对房产税不够关注,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其实这些都是误区,细究供电企业缴纳的房产税金额较小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企业的房产很多都是十几年前或更为久远那时建造的,当时资产的入账价值很小,所以现在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较小。若供电企业现在建造房屋的话,受物价的上涨,房屋的入账价值肯定庞大。以一幢原值为2000万元的房产为例,计算得出每年缴纳的房产税约为17万元,税额相当可观。另外房产只要存在企业就会每年持续纳税,从而构成了企业的一项长期固定的税负。因此,房产税的筹划也不容忽视。根据税法规定,在计算房产税时,房屋的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这些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以房屋为载体,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满足房屋设计要求。因此,供电企业在房产税的筹划时关键是要正确划分和核算房屋的入账价值,对属于房屋价值内的附属设备或配套设施,无论是否单独入账,均应计入房屋价值,征收房产税。对不属于价值内的一定不要并入房屋价值,以减少房屋的原值,从而少缴纳房产税。

  另外,供电企业还应充分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运用。如:对于房屋大修理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大修期间可以免征房产税。但企业在房屋大修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验,否则,不可免征房产税。最后,供电企业在了解掌握各种税收规定和优惠政策,加强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负的同时,还要防范和控制因筹划导致的税收风险,切不可因税务筹划的失误造成偷逃税的现象。因此,供电企业在自身筹划研究的同时,一是要依靠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制订出合法合规的税收筹划方案,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专业知识的支撑。二是根据税收法规的变化,适时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制定和调整,保证筹划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三是加强企业税务风险防控,分析和评估风险,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筹划决策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不能因为短期利益而损害了企业的正面形象或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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