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美学:回归身体主体的美学-以西方美学史为例

时间:2020-08-24 15:50:04 哲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身体美学:回归身体主体的美学-以西方美学史为例

  引言:何为身体美学?

  二十世纪是身体美学迅速扩张的世纪,人体借助大众传媒的崛起之势跃升为最重要的审美对象,各种有关人体美的文本(文字、影像、音乐、图画)大量涌现。然而,迄今为止的绝大多数相应话语都仅仅把身体当作审美客体,这至少在逻辑上是不完整的——身体美学作为一个词组有以下可能意义:(1)以身体为审美主体的美学;(2)以身体为审美客体的美学;(3)以身体为审美主体且同时以身体为审美客体的美学。将身体当作众多审美客体之一并非新鲜的主张,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存在,因此,这种意义上的身体美学的兴起并不意味着真正的美学革命。在身体成为最重要的审美对象之际,有个问题也变得无法回避:究竟是谁在进行审美?是精神,还是身体?如果是精神,那么,独立的精神存在吗?精神何以会将身体当作最重要的审美对象?当代的自然—人文研究越来越不支持精神独立存在的设想,所谓精神越来越被认作身体的功能/活动;倘若精神不过是身体的功能/活动,那么,审美的主体就只能是身体。本文所说的身体美学首要地指以身体为主体的美学。这种意义上的身体美学不是美学的一个学科,而是所有回到了其根基的美学本身。它的诞生意味着美学在漫长的迷途之后终于回归了身体之根。

  以身体为主体的美学迟至十九世纪下半叶才由德国哲学家尼采冲创出来,并且在二十世纪仍未在西方美学中占据主流地位,其中的原因是复杂的。呈现这个复杂的逻辑因缘有助于我们建构真正的身体美学。

  一、精神美学的困境与身体美学诞生的逻辑必然性

  任何审美活动都涉及一个基本问题:谁在审美?西方哲学家中最早对此进行深入思考者是巴门尼德,其名言“能被思维者和能存在者是同一的”(1)的实际上回答了这个问题:既然只有思才与存在同一,那么,审美的主体只能是思即精神。虽然巴门尼德对美学问题谈论甚少,但他的上述言说却推动着古希腊主流美走向了以精神为审美主体的道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美学的代表性人物都继承和发展了巴门尼德原则,因此,古希腊主流美学乃是以精神为言说主体的精神美学。

  苏格拉底认为在神为人所创造的各个部分中,灵魂是最重要的。只有灵魂才能认识神,判定万物是否符合神的意志,所以,灵魂是审美的主体,审美最重要的对象则是灵魂即人的自我和神。(2)柏拉图同样把人的本质领受为灵魂,以灵魂为审美的主体和最主要的审美对象。灵魂在肉体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它与肉体的结合是偶然的,并且在与肉体的短暂结合中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

  灵魂在肉体中的时候是生命之源,提供了呼吸和再生的力量,如果这种力量失败了,如果这种力量失败了,那么,肉体就会衰亡……。(3)

  如果灵魂是完善的,羽翼丰满,它就高天飞行,主宰全世界;但若有灵魂失去了羽翼,它就向下落,直到碰上坚硬的东西,由于灵魂具有动力,这个被灵魂附着的肉体看上去就像能自动似的。这种灵魂和肉体的结合就叫做“生灵”,它可以进一步称作“可朽的”。(4)

  肉体是被灵魂赋予生命的,因此,它不仅不是审美的主体,而且作为审美客体也在美的阶梯中处于最低的位置,其意义在于显现灵魂的美乃至理念的美。人的美在于灵魂,在于心灵,“把心灵称作美是对的,因为我们承认并说心灵所做的工作是美的”。(5)亚里士多德虽然把个体事物当作第一本体,但却认为事物的本质是形式,最高级的形式是无质料的,是纯粹的思想,因此,他实际上仍把审美的主体领受为精神。落实到身心关系上,精神不是身体的功能,而是先于身体并且构成身体本质的实体:

  动物的灵魂(即有生命东西的实体),就是理性实体,是形式,是特定身体的所以是的是。所以灵魂的部分,或者全部,或者部分,对整个生物是先在的,每一个别也都是如此。身体和身体的部分后于这种实体,只有组合物才能分解为这些作为质料的部分,实体却不能。(6)

  既然如此,那么,何者是审美的真正主体与真正对象,对于亚里士多德而言已经无须多说了。

  古希腊哲学家虽然不认为身体是审美的主体和最高客体,但不完全否定身体在美学中的意义。柏拉图在《克拉底鲁篇》中叙述了古希腊人对身心关系的两种看法:“有些人说肉体是灵魂的坟墓,可以把灵魂看作今生就被埋葬的;还有一种看法说肉体是灵魂的指标,因为身体把灵魂的迹象显示出来。”(7)应该说,这两种看法在古希腊美学中是共存的,包括柏拉图在内的思想家都不完全否定肉体在审美过程的意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视肉体为灵魂累赘乃至牢狱的观点在古罗马和中世纪的西方越来越占据上风。古罗马大哲普洛丁就认为人在本性完全在于灵魂,肉体对于心灵的美来说乃是负面价值,心灵只有洗净了来自肉体的污染后才可能显出原来的美:

  这种心灵既然变成污浊,甘心与许多物质性的东西合在一起,吸收了异己的理念,这样,它就由于混杂了较低级的东西而蜕化了变质了……我们说心灵的丑是由于这种搀杂,这种混淆,这种对肉体和物质的倾向,我们是持之有故的。同理,只有在清除了由于和肉体结合得太紧而从肉体带来的种种欲望,洗净了因物质化而得来的杂质,还纯抱素之后,它才能抛弃一切从异己的自然的来的丑。(8)

  肉体非但不是审美的主体,而且是审美的障碍,是丑的源泉,是必须克服的东西。此思路为基督教哲学家奥古斯丁所承继,在后者影响深远的《忏悔录》中获得了真诚的回应。奥古斯丁认为人是多于肉体的:

  你为何脱离了正路而跟随你的肉体?你应改变方向,使肉体跟随你。(9)

  这多于肉体的东西就是灵魂,灵魂是肉体的主体,肉体靠灵魂生活,因而审美的真正承担者只能是灵魂,最美的存在则是人的心灵和上帝。灵魂如果成功地驾驭肉体,就会逐步上升,直达至美的上帝,反之,则会被肉体所束缚,无法领受上帝作为无限者的美好。奥古斯丁的思路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被延续,强化,推广,“灵魂‘统治’,肉体‘服务’,灵魂‘在先’,肉体‘在后’,灵魂‘高级’,肉体‘低级’,灵魂‘第一’,肉体‘第二’,灵魂‘支配’,肉体‘受治’”(10)的二分法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以灵魂为审美主体并贬抑身体的传统基督教美学存在达千年之久。

  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西方主流美学将灵魂当作审美的主体,但未对其合法性做出清晰的证明,所以,相应的结论实际上是独断地给出的。与其说它是真理,毋宁说它是信念。这种状态在文艺复兴后的西方文化中日益难以为继——现代是理性的时代,任何未经清晰证明的东西都会受到怀疑。笛卡尔作为现代西方文化的奠基人就认为一切都可以怀疑,新的知识大厦应该建立在不可怀疑的基础上。他发现:为什么都可以怀疑,但我在怀疑这一点是不可怀疑的,而怀疑是思,因此,所有知识体系不可怀疑的起点是我在思维这个事实;思想是灵魂的功能而非肉体的功能,故,审美等文化活动的主体是灵魂。肉体的存在可以怀疑,它对于人来说是偶在的。人的本质是灵魂,灵魂可以没有肉体而存在:“这个我,也就是说我的灵魂,也就是说我之所以为我的那个东西,是完全,真正跟我的肉体有分别的,灵魂可以没有肉体而存在。”(11)经过如此的推理,笛卡尔就完成了对精神美学的合法性辩护。这个辩护在他看来是严密的,但他在此后面对一个致命的难题:作为审美主体的灵魂完全不同于肉体乃至整个物质世界,是绝对的内在性(被肉体所关闭的),它有什么权力言说与它不同质的存在?思想为什么具有客观实在性?笛卡尔对此反诘的回答是:灵魂对于世界的总体观念是上帝放进其中的,“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把这个观念放在我心里,就如同工匠把标记刻在他的作品上一样。”(12)上帝是“无限的、永恒的、常住不变的、不依存于别的东西的、至上明智的、无所不能的、以及我自己和其它的一切东西由之而被创造和产生的实体”(13),它保证着我思的客观实在性。但是,笛卡尔在进行普遍怀疑时表示上帝本身也可以怀疑,因此,上帝的存在同样需要证明。笛卡尔证明上帝存在的基本逻辑是:上帝的观念如此完满,不可能不包含存在,“即单从我存在和我心里有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也就是说上帝),就非常明显地证明了上帝的存在。”(14)这个推论显然不具有必然性:我有关于完满者的观念不等于完满者存在。由完满性的观念推论出上帝的存在,是由内在性的观念断言超越性的存在,这种断言只有在上帝的存在被证明后才有合法性(只有上帝方能保证我思言说世界的合法性),而这个断言是断言上帝存在,因此,笛卡尔在此实际上陷入了循环论证的怪圈。在笛卡尔提出这个证明之时,有人就反驳说:“从我心里有一个比我完满的东西的观念这件事不能得出结论说这个观念比我完满,更不能说这个观念所代表的东西存在。”(15)如果对上帝的证明并不可靠,那么,笛卡尔以上帝名义说出的一切就仍然是独断,其思想的最终归宿必然是独断论。从普遍怀疑出发却回到了独断论,笛卡尔困境产生的原因是无法证明思想(内在性)言说外在世界的合法性。这个困境也是此后一切精神美学的困境。西方精神美学解决这个困境的方式无非有两个路向: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经验主义所说的经验是向我思显现的经验,也属于内在性范畴。由于无法证明经验与世界的关系,经验主义者只能在经验之内中绕圈子,他们所说的美不过是内在之精神面对内在之经验时所产生的直觉和判断,故,经验主义美学实际上是内在论美学。与其说经验主义解决了笛卡尔问题,毋宁说他们回避了笛卡尔困境本身。理性主义美学则依据各种各样的上帝观念证明我思言说世界的合法性,但是他们对上帝存在的证明本身就是成问题的,因此,他们只是不断地走向独断论而无法解决笛卡尔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