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学生之于司法考试

时间:2020-08-25 12:36:35 研究生论文 我要投稿

法学专业学生之于司法考试

  【导读】自2002以来,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特别是在2008个国家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以来,学校教育之间的关系,对司法考试的教师和法律,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律教育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学生如何顺利过关呢?笔者以为学生应知己知彼,一次通过。

法学专业学生之于司法考试

  1、知己

  学生必须先知道接受法律职业教育可以应对司法考试。大多数法学院教育有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注重主体单一,缺乏综合性。诚然,当前高校教师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许多教师有一个专门从事外科博士学位的产业,这些教师在专业的专家,在方便的学科知识教学,足够多的,但是一些教师跨学科的联系,不能做,如教师的经济法学教授不能总是法学,民法,刑法等相关知识的掌握。第二,在理论和实践的重点的蔑视。实践教学是加强法律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大多数机构仍以理论为主,辅以实用的教学方法,“法律教育法缺乏实际技能的训练。“教师在课堂上,据主导地位,注重理论教学和解释的学生在课外活动的唯一可行的。这是学生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体系是有帮助的,而忽视了学生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它可以让学生缺乏实践能力。

  2、知彼

  法学本科生能够参加司法考试,而且在毕业前争取通过,要有的放矢,要了解司法考试的特点,分析自己与司法考试要求的差距,然后积极准备。司法考试有以下明 特点:

  第一,着眼于综合,轻视个人。在注重基本概念,原则和基本的测试系统,结合近几年的司法考试,问题是没有目的的调查或甚至一个单一的知识点不是一个程序,已有的知识的问题类型比较的角度,提高综合试题。第二,集中使用,对重点案件。司法考试试题,不仅检查关卡的法律规定,大多数案例形式,特别是第二卷,第三卷,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小案例,侧重于知识的使用和测试候选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课题是非常灵活的,并要求考生能够熟练处理。

  3、如何通过

  从上文可以看出,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二者之间的矛盾是比较明显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是脱节的”,作为大三的法学本科生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自己所接受法学教育的不足。笔者以为,法学专业学生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思想上重视。有部分的学生尤其是学法律的,往往都会认为司考对自己来说不是问题。这些学生经常通过率多年来,通过自身的人员,我们知道每一年,很多非法学学校的学生,从应聘人员通过法律,法律本科然后作为参考,认为自己比他们强的基础,应该很容易通过。事实上,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非法的学校的学生,从考生的学习法律,当有一定的敬畏和最大的合法权益或承诺,在学习法律,改变工作,因此,他们往往在学习态度,认真刻苦,他通过法律的正式训练,但是每个知识点已经实现。相反,一些法律知识的学生是不安全的。首先,因为老师讲解的时候有一个特定主题的偏好,他们研究的重点是解释更深层次的,那些不是自己感兴趣的章节,往往很少提及或说,这些知识点在司法考试可能是关键:本科期末考试试卷二法有较大的随意性。教师往往集中在根据他们的讲座的命题,但在考试的辅导或审查重点内容有些老师。其实法学生并没有比非法学生来得有优势

  其二,复习教材的选择。我们知道,各个高校选用哪个教材,与学校、任课教师、法学院领导等可能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同样,作为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命题者,也是有一定的学术观点倾向的。因此,司法考试虽然不制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但是考生在复习时还是要根据各卷、各学科的命题人选择教材或复习资料,不能死死复习自己本科时所用的教材。

  其三,复习资料的.选择。一般要求少而精。现在关于堆得山高的司法考试资料可以说是到处都是。现在的学生更好的经济条件,为了通过司法考试,不惜花钱买各种复习资料,事实上不是明智之举。司法考试涉及到很多的知识,需要反复检查,反复理解。如果一个数据集,今天,明天,另一组数据,最后觉得知识点都是熟悉的,但还不够强。原因是,而不是刻意强化知识,而是为了看到信息审查了阅读。如果我们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复习资料,反复,根据不同的测试地点,不同的学科,做不同的标签,这样经过审查的几倍,接近的复习资料,它会显示在数据前面或后面的一个知识点,高于或低于一张纸,旁边是什么标记,文本,等等,这将产生乘数效应。当然,不涉及其他复习资料,但是尽量少看。但看到可以弥补自己的不足,把这些数据的内容转移到选择资料上。

  其四,不要在网上找资料。现在司法考试辅导机构很多,大都有自己的网站,加之非辅导机构的网站为了获取点击率或做广告,互联网上司法考试的信息、资料多如牛毛。而且有些网站宣传得天花乱坠,“吸引”考生去点击。其实,这种途径获取资料,一是费时间,因为有些网站需要会员才有权限,所以先要注册,注册有的还需要积分才能打开或下载,结果一个小时过去了,可能劳而无功;二是质量不高,有些资料是七拼八凑来的,有的没有答案,有的互相矛盾。与其在网上找资料,不如以自己选定的资料为主,多次复习,切实落实,举一反三。

  其五,不要加入司考QQ群。不可否认,复习司法考试是一较为艰难的过程,一些志同道合者互相激励、互帮互助是必要的。但是,据笔者的调研,加入司考QQ群是弊大于利的。复习时,有了疑难问题,登录QQ群求助。可由于在线人较多,你一言,我一语,不好控制,往往由疑难问题转向了他事,结果时间飞逝。

  其六,咬定青山不放松。只要坚定要参加司法考试,就要为之辛勤耕耘,弃外来不良影响。我们知道,大学生容易形成小团体,有些学生自制力不强,本想认真复习,结果受到他人或自己团体成员的鼓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团体成员应互相鼓励,朝好的方向发展。作为司考的学生,必须抵制诱惑,专心备考,方能成功。

  其七,在案例分析中提高“实践”能力。学生到了大学三年级下学期或大学四年级时,忙于准备司法考试,是无力到实务部门提高实践能力的。为应付司法考试对实践能力的考察,学生应以历年司法考试中的案例为核心,培养自己的分析、推理能力,加强自己综合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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