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企业会计准则

时间:2020-10-22 10:14:52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解读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企业会计准则

摘 要:新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性的突破。
关键词:会计 准则 体系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2006年的春天将成为中国会计史的一个重要纪事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按财政部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这就意味着从2007年起,中国企业将使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与全球企业对话。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中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与近年财政部先后发布的16项准则(以下简称“现行准则”)相比不仅增添了若干新的准则,而且对现行准则进行了重大的修改,现就新会计准则变革的八个方面进行探讨。这八个方面分别是: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的变动;更注重公允价值的运用;存货计价变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革;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的变革;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革;合并报表基本变革;关联交易内容的细化。
一、会计核算基本原则的变动
与现行基本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基本准则中取消了对历史成本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的明确规定,并且对于配比原则也未在“总则”中单独列项反映,而是在“费用”第35条中规定:“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这实际上就是现行准则中所谓的“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可比”,但新的说法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此外,该条中还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实际上已经反映了现行准则中关于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规定,但上述说法更能反映“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现行准则的“权责发生制”不再作为会计核算基本原则,而是在新准则的基本准则第九条中将权责发生制列为一项基本假设,这是因为国际上现行会计核算框架结构体系中都假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得出企业收益方面的信息,这比只依靠现金收付实现制说明的财务状况更为有用,然而,这一假定并没有得到实际的验证,甚至还有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这样的反证。因此,新准则将其列为一项会计假设,这种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是与国际趋同的一项举措。
二、增加了新的会计计量属性
基于计量在财务会计系统中的重要地位,新准则中的基本准则部分新增了会计计量的规范内容,对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计量基础的概念、含义、条件等做出原则性规定。其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国会计实务的发展,历史成本之外的计量基础被逐步引入到会计准则中。而现行准则没有对会计计量做出一般性规范,仅在一般原则中对历史成本作了原则性规定,显然无法满足要求。新准则在基本准则中单列一章(第九章)对会计计量进行了系统的规定,除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等已有计量属性外,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明确规定“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交易公平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房地产性投资》、《生物资产》、《股份支付》、《工具确认和计量》等17个具体准则中得到了具体的运用。新准则明确的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替代,是我国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重要标志,对于提高我国企业在参与国际经济的竞争力更是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