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献的搜集与整理
一、地方文献的意义和作用
“文献”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八佾篇》:“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新版《辞海》对“文献”的解释有二,一曰:“具有历史价值的图书文物资料”;二曰:“亦指与某一学科有关的重要图书资料”。我们通常所说的“文献”是指第一种,即“具有历史价值的图书文物资料”;而对于某一地区的历史、地理、人文等问题,具有史料性,有研究价值的图书资料,即为本地区的“地方文献”。地方性加文献性,是地方文献的实质,二者缺一即不成为地方文献。
地方文献与地方志不同,地方志只是地方文献中的一个类别,而地方文献包罗的内容则更为广泛、更为详尽。诸如区域历史、区域地理、地方档案、地方文物、地方丛书,以及能反映一个地区史料的类书、笔记、杂著、文集、书目等,都属于地方文献的范围。
由于地方文献中详尽记载了本地区诸如矿藏、水源、作物的种植、气象的变化、文物的分布、特产的渊源等资料,以及地方上其他特殊问题,所以它对发展一个地区的科学文化,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对于全国性的科学研究,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图书馆来说,加强地方文献的搜集和整理工作,确是利用图书资料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图书馆搜集地方文献的范围
第一,“地方文献”,顾名思义,首先应当着眼于“地方”二字。因此,确定“地方范围”,是有目标地搜集地方文献的先决条件。“地方范围”不能局限于现在的行政划区,而应根据本地区的历史沿革,政治、文化等实际情况来确定,以郑州市来说,除现有的郑州市和荥阳县外,近几百年来,历史上还曾设立过荥泽、河阴、汜水、成皋等县治,这些县的全部或大部县境,都在现在郑州市属区内,因此上述各县的县志、人物志及其有关的历史图书资料等,都应属于郑州市的地方文献;再如现在的新乡地区,不仅在历史上拥有卫辉府和怀庆府两府的地域,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新乡市还曾作过平原省的省会,因此,新乡市的地方文献不仅要考虑到豫北的大部分地区,而且对于原平原省建制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资料,也应注意加以搜集。
第二,要区别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各自的特性,有重点地搜集地方文献。地方文献从形式上来讲,有书籍、报刊、画册、图片、碑刻、拓片、地图、公文、报表等等,涉及到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的业务,如不加区别,统统搜集,必然造成重复芜杂,业务混乱不清,而失去了各自特色,因此必须有各自的侧重。一般来讲,博物馆应以碑帖拓片、摄影照片、金石书画,以及具有文物价值的实物为主;图书馆除搜集古籍外,对于现代出版物,则应以正式发行或内部发行的图书报刊为主;档案馆则应以现代的公文、布告、计划、统计报表、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等内部文件、资料为主。
第三,要区别文献与科技情报的不同。文献与情报之间,确实存在有一定联系,如科技情报工作者从专业角度来看,把情报视为总体,而把文献作为情报的从属部分,外国科技情报机构,在情报的分类中,便有“文献”这个类目。这种科技情报中的文献,是一种狭义的文献,即《辞海》中指出的那种“与其一学科有关的重要图书资料。”这种资料以专业性强、时间性强为其特色,对于推广新技术有很大作用,但对地方历史来说,往往没有价值。因此,我们不能把某个地区所出的科技情报资料都作地方文献处理。但是某些科技成果汇编、总结报告之类,能够反映出本地区在某项科学上的发展过程,具有史料性,则可考虑作为地方文献。不过一般地讲,要从严掌握。
第四、图书馆如何选择地方文献?第一要防滥,第二要防漏。能与“地方”联系起来的图书大致可分为四类,即地方资料、地方人物传记、地方人著作、地方出版物。这些图书虽然与“地方”有关,但不一定都归入地方文献,应视其历史价值与学术价值来取舍。
地方资料,即记述一个地区的历史、地理、风土、人物、名胜、古迹等具体情况的书、这些书既有地方特色,又有对本地区某些问题进行研究的参考价值,一般都应归于地方文献之列。地方人物传记及其研究资料,则不一定都作地方文献处理,需要视其内容与本地区关系的大小,以及传记的价值来确定之。比如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画家丛书”中有一本《赵佶》(即宋徽宗),这本书只是一般介绍赵佶在绘画上的成就的小册子,对河南地区关系不大,只能作为一般美术资料处理,不归入地方文献;而《扬州八怪史料》一书,虽亦是介绍画家,但其内容较充实,不仅对郑燮、金农等人的生平活动记载颇详,且对清代中叶扬州的文化情况也有记述,故可作为江苏省或扬州市的地方文献处理。对于地方人士的著作,则要看其与地方关系大小而定,凡其著述内容没有反映地方问题的,虽然作者为本地人,也不必列入地方文献。至于个别在历史上有突出影响与成就,值得后世对他进行专题研究的人物则又当作别论。这种人的全部著作、手稿、日记、书信,以及同一著作的各种不同版本,还有他人所写的对其生平、著作作专题研究的各种资料等,都应作为地方文献处理。如浙江省的鲁迅,四川省的郭沫若等都是。至于古代人的著作与现代人著作有很大不同,我主张明、清两代地方名人著述的文集,不论刻本、抄本、稿本,都可作为地方文献,因为作为地方名人,在地方活动,很有乡土气息,又按古代文集的体例,往往分为论、赞、奏议、传、记、序、杂著等多门类,这些不同类型的文章中,又往往记述到地方的历史、地理、建置、人物、事件的情况,多为其他书中不易见到的资料,颇有价值。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清代人的稿本,如一些读书人的窗课、制艺文、试帖诗,以及冬烘先生们吟风弄月的诗集等,既无艺术水平,又无历史价值,后因种种原因,也混入图书馆的书库中来,象这类东西,应予剔除,不列入地方文献;至于唐、宋以前地方人士所著的诗文集,能流传到今天的都属于全国性的大名人,对他们的生平和著作的研究,也不局限于本地区,因此,如地方上无专门性的纪念或研究机构(如山东的“李清照纪念馆”),一般来说就没有必要收入地方文献进行专藏,可以在编制地方人著作书目中反映。如河南的李商隐、元稹等唐代诗人的诗集即是。关于地方出版物,特别是现代的,如在内容上不具有研究地方历史的价值,一律不作地方文献处理;一些较古的出版物,能反映出一个地区的雕版、印刷水平,在文化史上具有文物价值的,也可视为地方文献,如宋版的“浙本”、“建本”、“蜀本”等。还有一些地方出版的,描写本地区历史的小说,是否作为地方文献的问题,近年来颇有争论,我的看法是,对待这个问题,仍应以其史料价值为标准。现代小说要从严,一般不作地方文献。如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小说《攻克汴京》,虽以解放开封战役的历史事件为主题,但毕竟是小说,有很多虚构的细节,而关于开封战役的通讯报导、革命回忆录、历史文献等,目前还都十分丰富地保存于世,因此,《攻克汴京》没必要作为地方文献,明末以后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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