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行为概念的缘起与法学方法(六)
矛盾的解决:德国的自由主义与民法中的自由主义政制任何一个概念本身都包含着某种价值判定,而不仅仅是语言上的约定俗成,或者说,在约定俗成的过程中,意义甚至权力机制就会渗透到语言中,所以在结构主义看来,要谈论人,就要谈论语言,要谈论语言,就必然谈论社会。
法学中的概念也是如此。通常以为,法学概念仅仅规范价值(Regelungswert),而不具有叙事价值(Aussagewert)。由于概念的目的在于规范人类社会,而不在于描述人类社会,因此,概念化只是一种手段。法学并不是一门价值中立的概念法学(wertungsneutr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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