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版权法利益平衡机制的重构
「提要」利益平衡是版权法的根基。技术进步经常促使版权法改变以保持平衡,数字技术和互连网的再次打破了这一平衡。一方面,数字技术催生了海量盗版,对版权人带来了威胁,另一方面,技术控制措施也使版权人拥有了限制非公然使用的能力,从而威胁了公众对于思想、信息和文化产品自由流通的利益。禁止技术控制措施但并未赋予公众对加密作品进行公道使用的技术手段,打破了版权人与公众的传统平衡。本文试以的视角和比较的对现行法律进行,以对平衡机制的重构提出立法建议。【数字时代版权法利益平衡机制的重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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