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的法制化进路

时间:2020-10-26 17:09:26 财税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论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的法制化进路

[摘要]税源联动治理制度是税收实践不断试炼的产物,引领着税收征管方式由传统走向现代。税源联动治理制度有其独特的联动谱系,信息不对称和税收风险治理控制理论是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的天生机理。然而,税源联动治理制度在应对税收征管困境、提升税收征管实践效应的同时,亦存在与税法精神理念疏离之缺憾,如何在税法精神理念的视域内探寻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的法制化进路是我们当前需要深进探讨的题目。
  [关键词]税源联动治理制度;联动谱系;法制化进路
  
  一、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的内涵及天生机理
  
  (一)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的基本内涵
  所谓税源联动治理制度,是指在各级部分之间、上下层级之间以及税源、税基治理的主要环节之间,整合职能配置,整合数据应用,建立起职责清楚、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治理制度。税源联动治理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源联动治理制度是指税务部分与非税务部分之间的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狭义的税源联动治理制度则是指税务部分系统内部的税源联动治理制度。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税源联动治理制度分为不同的类型:
  首先,从联动主体的角度看,税源联动治理制度包括横向联动和纵向联动。税源治理的横向联动是指同级税务部分之间以及同级税务部分与非税务部分之间的税源联动治理关系。税源治理的横向联动应当细分为两个层级:第一个层级是指同级税务部分与非税务部分之间的横向联动。包括同级税务部分与工商治理部分、交通治理部分、建设规划部分、国土房管部分、金融部分、统计部分、审计部分以及与税源治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同级非税务部分之间所建立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第二个层级是指同级税务部分之间的横向联动,主要是指国地联动,即同级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的税源联动治理关系。税源治理的横向联动与广义的税源联动治理有所不同,尽管两者都包含税务部分与非税务部分之间的联动治理关系,但是前者仅夸大联动主体的同级性和横向性;后者则无此限制,同级和不同级的税务部分与非税务部分之间的税源联动都属于广义的税源联动治理。税源治理的纵向联动是指国税系统或地税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联动治理关系。税源治理的纵向联动有“三级联动”和“四级联动”之分。“三级联动”主要是指市局、区县局、税收治理员上下联动汇聚纵轴的三位一体的治理制度。如济南、晋城等就实行“三级联动”治理制度。“四级联动”是指通过构建贯通四级的税收风险联动控管体系,实行省局、市局、区县局、税收治理员的“四级联动”治理制度。江苏省国税局就实行四位一体的税源联动治理制度。
  其次,从联动流程的角度看,税源联动治理制度是一种流程联动。流程导向将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纳进税收征管流程中,实行程序化操纵,在上下级之间、部分之间、征管业务流程的主要环节之间,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工作流程,推动税源治理分析、监控、评估、稽查四个环节的良性互动。在流程联动中各主要环节结成节点,每个环节在发挥其作用时,既能得到其它环节的呼应和有力支持,又能使自身的作用成果与其它环节共享。
  再次,从联动税种的角度看,税源联动治理制度还可以在关系密切的税种之间建立起税种联动制度。如房产税、契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之间的联动制度,增值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之间以及增值税与所得税之间的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等。
  最后,从联动地域的角度看,税源联动治理制度可以在不同区域之间建立起地域联动,这是一种更高级的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由于当前的税源联动治理制度还处于发展初期,各地的地域联动实践还尚未兴起。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的地域联动能够突破区域之间的信息壁垒,应对税收实务中出现的“跨区县外出治理证实书题目”(或异地工程题目),因此,建立税源治理的地域联动非常必要。随着税源治理的地域联动制度的成熟和完善,终极将形成一个全国“一体化”的税源联动治理制度,这是税源联动治理制度的最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