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生医保与其他医疗保险之间衔接有何规定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大学生医保与其他医疗保险之间衔接有何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90%。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2)门诊大病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发生的适应症医疗费用基金按75%支付。
(3)生育待遇。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费用标准支付。
(4)门诊待遇。门诊实行学校包干,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2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9万元。
(6)住院医疗费补助。参保大学生在一个保障期内,因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超过3万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再按4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
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集中缴费期是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止。
1、银行柜面进行实时缴费。在全市范围内均可办理,经办的银行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高淳区增加了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区增加了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业务经办的银行进行代扣代缴。缴费人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上述经办的银行卡中,由银行在缴费期限内统一代扣。
3、线上缴费:
①下载我的南京APP,进入社区-城乡居民社保-社保缴费
②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缴费操作。
③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服务”,进行缴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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