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暂住登记办理条件
暂住证这个词据说为深圳首创,用以登记外来流动人口,并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服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昆明暂住登记办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昆明暂住登记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拟在其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不含常住户口登记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暂住5日以上的,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在暂住地申报暂住登记。
办结时限:暂住登记当场办结。公民未及时在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的,可补办暂住登记,补办暂住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是否收费: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发布的《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办理昆明暂住登记不收费。
昆明暂住登记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2、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等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证明材料说明:
(1)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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