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指南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宝鸡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
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准备生育或已经生育后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进行生育登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可以委托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科、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流程
1、登记对象或其委托代办人提交所需材料,填写生育登记表。
2、工作人员录入登记信息,要根据登记对象提供的信息与全员人口信息库或陕西省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信息进行比对。信息比对不一致,但登记对象能出示法定依据的,应当及时登记并修改完善数据库信息;
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应由当事人进行生育承诺并予以登记,同时工作人员应及时协查核实。
办理地点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3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即时办结;
(2)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与“陕西省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中个人信息不一致、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1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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