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企业工资支付须知

时间:2022-11-02 21:51:36 综合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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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企业工资支付须知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贵阳企业工资支付须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资支付的一般性规定

  1、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向本企业全体劳动者公示,同时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备案。工资支付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资支付项目、标准、形式;

  (二)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病假、生育(产)假,各类假期、待岗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计算标准;

  (四)工资的扣除事项;

  (五)工资支付的其他内容。

  2、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以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规定的相关程序签订工资协议。

  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

  3、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事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企业工资协议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4、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替代。

  企业应当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企业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时代领人应当出具劳动者本人委托书。

  企业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发放清单。

  企业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5、企业向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含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间人员)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小时工资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费用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

  (一)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二)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五)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议中明确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六)劳动者赔偿因其本人原因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费用;

  (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六)项每月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企业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劳动者工资,并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支付。

  三、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结算周期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一)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结算周期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实行年薪制的,应当按依法制定的年薪制方案每月预付工资,每月预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实行计件工资制(包括全额计件工资形式以及其他相类似工资形式)的,结算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者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协议或者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工资。企业与劳动者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结清工资,但工资结算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工资结算周期内每月应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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