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时间:2024-07-18 21:53:58 综合指南

天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独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一定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天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理材料

  1、劳动者本人2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等待审批→领取证件。

  注: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解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劳动者:档案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全市任意一家公共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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