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屋登记办理条件

时间:2024-08-26 19:56:40 综合指南

福州市房屋登记办理条件

  房屋登记办法是一项部门规章,旨在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福州市房屋登记办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条件

  (一)不动产未涉及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申请材料齐全;

  (二)经实勘,不动产须符合前期审批条件、未拆、改、扩、违建;

  (三)若无土地证的,需提供权籍调查成果(含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办理材料

  (一)基本材料

  ⑴福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⑵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二)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还需提交(市级及其他县级)

  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准文件。

  ⑵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还需提交(闽侯县)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

  ⑶门牌号码使用证书。

  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证或土地登记发证确权补办表。

  ⑸建设、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许可材料及规划验收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无审批材料建设申请登记具结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还需提交(闽清县)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

  ⑶门牌号码使用证书。

  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证。

  ⑸建设、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许可材料。

  (五)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还需提交(福清市)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建设、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许可材料及规划验收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⑶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

  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证。

  (六)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还需提交(市级及其他县市)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建设、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许可材料及规划验收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⑶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

  ⑷门牌号码使用证书。

  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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