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失业人员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与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保险无欠费且个人账户唯一。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2份;
3、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或长沙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领取流程
1、由长沙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市政府或市内五区政务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受理;
2、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领取地址
1、湖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中心24号窗口;
2、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40号窗口;
3、各区人社局政务大厅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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