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时间:2024-10-25 06:52:51 生活补贴

东莞松山湖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必须授予被补贴方某种利益:一般认为这种利益是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补贴计划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场中不能取得的价值。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东莞松山湖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申报人员

  东莞市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的人才。

  二、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

  (一)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二)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六)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七)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在“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或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dghrss.dg.gov.cn/)点击进入,分别注册个人、企业账户,并于规定时间前登陆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查清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自身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前登陆系统进行审核,逾期将无法审核。

  (三)园区审核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各类条件。

  (四)市级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在线审核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的申报材料。

  (五)人事档案核实

  由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核实,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申请人的档案情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核实。

  (六)递交纸质材料

  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线审核和初步核实通过后,申请人登陆系统打印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经用人单位和档案管理单位加具意见,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应认真核对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上所上传证明材料与原件是否相符。经审核无异议的,及时将通过的申请汇总并加盖公章后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

  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对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和基本信息于松山湖高新区官网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包括批准补贴发放一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向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反映或投诉。投诉应提交标注实名(公司名称及盖章或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异议书及支持异议的证据。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应在接到社会反映或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做出处理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情况对反映或投诉方做出公开答复。反映或投诉理由成立的,撤销申请人资料审核通过的资格。

  (八)资金下达拨付

  公示期满,由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根据公示结果报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审批,松山湖高新区财政分局依据管委会批复等相关拨款资料办理拨款手续,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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