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廉租房申请指南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佛山顺德区廉租房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时间
每年4月至5月。
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均在我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具有我区户籍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家庭成员人均经济收入符合我区公布的住房保障准入家庭经济收入标准(2011年,申请廉租房的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不高于780元)。人均经济收入按《印发顺德区住房保障家庭经济收入核算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08〕113号)的规定计算。
3.家庭成员人均拥有住房面积符合我区公布的住房保障准入家庭居住困难标准(2011年,申请廉租房保障的标准为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13平方米),且自有房屋不存在违章建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家庭各成员在我区及外地产权登记面积总和÷申请家庭成员人数
4.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家庭各成员拥有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总数的人均值不高于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2011年,我区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680元)。
5.家庭各成员没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资格,没有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申请材料
1.《顺德区住房保障申请表》
2.《顺德区住房保障家庭经济收入和资产情况申报(年审)表》
3.申请人家庭各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家庭各成员在我区及外地拥有房地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如有的,必须提供。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
6.承租公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注:原承租公房的,若申请实物配租,则将原公房用作廉租房并原地安置,执行廉租房租金标准。若申请租赁补贴,则须先退出原租住的公房,再领取租赁补贴。)
7.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家庭收入包括家庭各成员劳务报酬所得、银行利息、住房公积金、证券收入等),材料包括:
(1)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或雇主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
(2)家庭成员属被赡(扶、抚)养人的,需提交赡(扶、抚)养协议书复印件;
(3)家庭各成员在各银行开户使用的存折、卡,及住房公积金存折复印件;
(4)家庭各成员上一年度的证券交易清单;
(5)家庭成员中属个体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6)家庭成员中属适龄未就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7)其他可反映家庭年收入的证明材料。
8.属低保户或低保临界户家庭,需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顺德区低保临界证》复印件
9.家庭成员属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10.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每年上半年居(村)委会受理申请→居(村)委会初审→居(村)委会公告栏公示→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审核→镇(街)网站公示→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批准保障资格并在镇(街)网站公告获批名单。
申请地址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电话:(0757)2283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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