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居住证办理点地址
居住证可以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江汉区居住证办理点地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江汉区居住证办理点地址
1、花楼所。
地址:民生路181号。
2、民权所。
地址:统一街136号。
3、民族所。
地址:大兴路回龙巷2号。
4、满春所。
地址:民族路25号。
5、水塔所。
地址:江汉四路18号。
6、前进所。
地址:自治街1号。
7、民意所。
地址:民主街19号。
8、新华所。
地址:横桥村52号。
9、万松所。
地址:万松园路25号。
10、北湖所。
地址:长江日报路28号。
11、唐家所。
地址:马场2路169号。
12、常青所。
地址:常文里1号。
13、汉兴所。
地址:常青二垸168号。
14、开发区所。
地址:开发区江兴路1号。
15、王家墩所。
地址:建设大道441号。
16、车站所。
地址:车站路110号。
17、市场所。
地址:江汉区友谊南路。
18、中展所。
地址:解放大道1265号。
个人所需资料
申办《武汉市居住证》时应当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相关住址证明等材料,填写《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表》。
1、居住在居民家中应提供户主的户口簿;
2、居住在房屋出租屋的应提供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业主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
3、与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身份证明;
4、与非武汉市户籍的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应当交验承租人的居住证。
申办流程
1、审核材料。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2、查询核对办证人信息。输入办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流动人口出租屋系统查询申领人是否已登记录入。办证人信息已录入的,需核对其身份证信息、相片、现居住地址与已录入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先将信息修改一致,再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办证人为首次登记的,需先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通过二代证读卡器将办证人信息录入流动人口、出租屋系统,再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3、采集办证人照片。系统中办证人照片已经采集的,认真核对,如为二代身份证原件照片,可不再采集;办证人照片不合格(扫描、数码相机采集)的,用二代证读卡器采集流动人口照片信息。
4、填写《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表》。
5、在居住证业务模块中受理办证人申请。
6、判断是否需收取工本费。按系统提示,判断是否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打印缴费通知单。
7、手工填写或打印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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