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落户南京鼓楼分局受理点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户口迁入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落户南京鼓楼分局受理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户口迁入南京高校学生集体户落户南京鼓楼分局受理点
宁海路派出所(鼓楼区上海路203号3号楼)
鼓楼派出所(鼓楼区大方巷1号)
华侨路派出所(鼓楼区广州路213—3号)
中央门派出所(鼓楼区黑龙江路32号)
江东派出所(鼓楼区港龙园1—2号)
挹江门派出所(鼓楼区龙池庵4号)
拓展内容
1、目前网上受理的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
②学历已通过学信网认证;
③在本市城镇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本市无工作、无随迁未成年子女。
其他情形的网上申请功能将逐步开通,目前请到线下窗口申请。
2、符合第1条情形的申请人,将由市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江北新区公安分局或江宁公安分局受理,批准同意后的户口登记地址为市政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江宁公安分局确定的社区集体户地址。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系统将告知具体受理单位,该受理单位不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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