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收养落户如何办理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收养落户如何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请条件:
符合收养规定的弃婴落户
申请材料:
1、填写《亲属投靠户口迁移申请表》;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3、《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
4、被收养人的户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
注意事项:
1、收养的弃婴儿童应在发现地的社会福利机构或抚养机构地登记集体户口,因特殊情况,没有登记社会福利机构或抚养机构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特殊情况说明书。
2、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3、所有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需完全一致。
4、如证件、证明上信息有误,请到发证机关更正后,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如证件、证明上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南宁收养落户如何办理】相关文章:
南宁收养落户办理材料11-10
南宁人才落户办理方式03-30
南宁录用落户办理材料04-11
长沙收养落户办理流程02-18
南宁军人转业落户办理条件11-15
南宁公积金转移如何办理11-10
南宁怎么落户03-23
海南人才落户如何办理01-12
重庆申报收养子女落户办理材料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