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特殊人才落户办理指南
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南宁特殊人才落户办理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认定,属我市发展所需的特殊人才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人才引进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特殊人才认定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
注:①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②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居民户口簿(核原件,留复印件)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咨询电话:
兴宁分局:2821472
青秀分局:5772541
江南分局:4815394
西乡塘分局:3853630
青秀山分局:2114966
高新分局:3213226
南湖分局:5551553
良庆分局:4890556
邕宁分局:4728106
武鸣分局:62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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