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特殊人才落户办理指南

时间:2024-08-13 06:35:30 户口

南宁特殊人才落户办理指南

  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南宁特殊人才落户办理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认定,属我市发展所需的特殊人才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人才引进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特殊人才认定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

  注:①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②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居民户口簿(核原件,留复印件)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咨询电话:

  兴宁分局:2821472

  青秀分局:5772541

  江南分局:4815394

  西乡塘分局:3853630

  青秀山分局:2114966

  高新分局:3213226

  南湖分局:5551553

  良庆分局:4890556

  邕宁分局:4728106

  武鸣分局:62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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