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抱养子女落户办理条件
婴儿父母持以上入户资料到其拟入户地派出所申报,并如实填写《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深圳抱养子女落户办理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窗口,注册个人申请在线帐户,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预审通过后前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综合窗口提交纸质资料(纸质材料可选择邮递方式)。
2、受理和审核: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进行受理。
3、办结:当事人当场签署收养登记审查处理表,登记员打印收养登记证。登记员核实当事人姓名和意愿,告知收养后法律关系权利、义务,颁发收养登记证。
入户条件
我市居民持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合法收养的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尚未申报户口的(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在福利机构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2、收养地县(区)以上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办理收养手续前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区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收养人无子女的《收养子女计划生育审批表》(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收养登记机关核验章);
5、派出所出具的捡拾弃婴的报案证明。
【深圳抱养子女落户办理条件】相关文章:
深圳抱养子女落户办理流程03-08
嘉兴抱养子女落户办理条件11-22
淄博抱养子女落户办理条件02-18
淄博抱养子女落户办理材料11-11
惠州抱养子女落户办理流程11-11
珠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条件06-19
深圳户口落户条件09-25
华侨落户西安办理条件11-18
南宁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02-11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