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租房办理条件

时间:2022-04-29 15:38:00 公租房 我要投稿

咸阳市公租房办理条件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咸阳市公租房办理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咸阳市公租房办理条件

  咸阳市公租房办理条件

  1、咸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

  2、新参加工作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

  4、城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5、其他需保障人员和家庭。

  拓展:

  一、办理材料

  1、填写《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办事处出具的申请家庭经济收入、住房状况、就业情况证明(住房状况证明中需注明:现居住房屋座落、性质、面积、月租金);

  4、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申请人1寸彩色照片两张。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社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社区对申请家庭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输入陕西省住房保障社区信息平台,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报送;

  3、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经初审后,采取张贴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街道办事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对各户公示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期满,街道办事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签注初审意见。并通过陕西省住房保障街道信息平台审核,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家庭,重新核实,不符合申报条件,告知本人取消其申请资格;

  5、申请资料由各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

  6、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后,填写汇总清单,并通过陕西省住房保障区(县)信息平台审核后,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公示、审批;

  7、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批,并通过陕西省住房保障市级信息平台审核后进入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轮候库。

  特别提示:

  申请租赁型保障房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时必须由申请人亲自进行办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代办,申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实发现进行代办或资料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公租房办理委托书模板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员工,现委托他(她)前往办理我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事宜,并由他(她)负责我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员工的统一管理工作。委托事项如下:

  1、申请员工的`房租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2、申请员工的水、电、气等费用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3、申请员工的物业费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4、其他关于申请员工的管理工作。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方双面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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