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内丘县公租房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内丘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1、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9倍以下(2013年按16775元/人核定);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十五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五十平方米;
(四)申请前五年内没有转让过住房。
2、新就业职工申请承租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二)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并有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三)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四)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租房租金;
(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镇无住房;
(六)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租房申请材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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