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1-03-04 17:43:23 公租房 我要投稿

南康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康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康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资格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南康城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应在南康城区范围内连续稳定工作并租住12个月以上。

  (2)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6369元的2.5倍以下,即40924元(含)以下。

  南康城区是指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南水新区。

  有稳定工作是指: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②在城区居住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③在城区退休并居住的退休人员;

  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南康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租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60周岁(不含)以上的.老人、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不能单独申请,应随其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并申请;无子女、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的,按有关社会保障机构给予救助。

  2、需要准备的资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

  以下材料

  一式两份,原件备查

  身份证复印件2份。

  户口本复印件2份。

  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2份。

  工作收入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

  租房的租赁合同原件。

  1寸照片,一人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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