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4-07-24 23:24:41 公租房

张家口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张家口公租房申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张家口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张家口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2、城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3、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大中专及以版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权自有住房的人员。

  4、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张家口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申请公共租赁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五项资料须备齐: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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