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租房办理条件

时间:2024-09-03 16:47:54 公租房

南京市公租房办理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京市公租房办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京市公租房办理条件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一)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四)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五)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一)具有南京户籍;

  (二)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四)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一)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在本市务工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竞赛综合成绩前三名,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资格证书,经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在我市连续工作年限、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年限放宽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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