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3-05-22 13:25:44 兆波 公租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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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诸暨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诸暨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诸暨廉租房申请条件

  1、依法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家庭;

  2、已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边缘户)》或《困难家庭救助证(因病致贫户)》的家庭;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300%以下);

  4、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非农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市区非农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同住人员户口迁入须满2年以上;

  5、拥有私房或承租公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使用面积包括已转让未满6年的房屋及已被拆迁的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未满6年的房屋面积);

  6、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实际共同居住的其他有法定的扶养、赡养、抚养关系的人员;

  7、政府集中供养和离婚5年以内的除外。

  二、诸暨廉租房申请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2023年绍兴诸暨市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交租赁申请:

  1、落户我市的诸暨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E类及以上人才。

  2、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或注册成立市场主体自主创业,并在我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3、引进到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双一流”全日制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的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

  4、经市委人才办批准的其他人才。

  上述申请对象要求本人名下在诸暨无房产(指住宅类房屋、可用于居住的商业商务类建筑、农村自建房登记信息,下同)且未享受过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本科生要求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名下在诸暨无房产。在企业工作的包括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

  属于上述第1条的绍兴市级高级人才(E类)和第2、3条的人员应在引进至诸暨之日(引进时间以毕业后首次在诸暨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时间为准)起五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租金标准:

  人才公寓租金基准价为同区域公租房基准价,前四年分别按基准价的35%、50%、65%、85%收取,第五年全额收取。落户我市的绍兴市级以上领军人才(D类及以上)免除租金,免租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承租人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缴纳押金,押金在办理入住时缴纳,退租时返还(不计息)。承租人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气等有关费用。

  申请方式:

  申请人在浙里办“绍兴人才码”在线平台提交申请,依据人才公寓房源剩余情况和排队情况,自主选择入住人才公寓园区和幢号,完善信息和承诺后提交申请,签订租赁合同;

  系统通过自动比对完成审批(审批不通过,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提交材料申诉);

  通过后产生入住房间号,告知申请人办结结果,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到管理单位办理入住手续(提供常住人员<仅限于申请人的直系亲属>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逾期视为放弃。

  线下申请材料:

  申请人无法在线申请的,向人社局提交下列材料:

  1、绍兴市级以上领军人才(D类及以上)需提交材料:《诸暨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入选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诸暨房产查询情况证明;创业人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创新人才提供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需提交材料:《诸暨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引进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单位在编身份证明,编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诸暨房产查询情况证明;诸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机关行政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市委人才办批准的其他人才需提交材料:市委人才办批准的证明材料、入住人员情况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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