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租房可以买吗

时间:2021-02-08 09:24:46 公租房 我要投稿

郑州市公租房可以买吗

  郑州市公租房可以买吗?这个问题,有很多人都想了解吧,大家都不希望自己租一辈子的房子,都希望能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但是外面的房子又贵,所以就想了解公租房是否可以买卖呢?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郑州市公租房可以买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郑州市公租房可以买吗

  一、郑州市公租房可以买吗

  1、公租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购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2、买的公租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二、申请资料

  (一)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以下材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和印证收入的相关资料;

  4.婚姻状况证明(单身人员需签订承诺书);

  5.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按照家庭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复审、住房保障部门核准的.程序进行。

  1.申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在街道、辖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填写《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准备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外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填写《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准备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工单位注册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注册地与办公地不一致的,单位提供办公场所相关证明,乡镇、街道办事处认可。

  2.初审。乡镇、街道办事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受理初审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填写公示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社区(用工单位)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日),接受群众监督。社区(用工单位)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在公示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送区(管委会)民政部门。经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入印证和婚姻信息核查工作。并及时将资料返回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资料提交至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家庭收入印证有异议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对申诉材料进行复审并作出书面说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答复申请人。

  4.核准。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的有关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准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辖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结果生效,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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