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区公租房咨询电话

时间:2024-07-23 14:06:38 公租房

西安鄠邑区公租房咨询电话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西安鄠邑区公租房咨询电话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安鄠邑区公租房咨询电话

  一、西安鄠邑区公租房咨询电话

  鄠邑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029-81460680

  西安市保障中心咨询电话:029-87619419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具有本区居住证,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区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二)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

  (三)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三、准入标准

  (一)收入标准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保障家庭的,租金标准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2.3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2、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312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86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600元,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的80%执行(4.8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3、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390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75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50元,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执行(6.0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车辆标准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只允许有一辆且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买发票为准)。

  (三)住房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四)工商注册标准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低于15万元且只允许有一个工商注册。

  四、所需材料

  1、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及甘亭街办区域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其中之一;

  3、申请人家庭的资产承诺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

  5、未婚、离异及丧偶的需填写婚姻承诺书;

  6、主体信用承诺书;

  7、申请书;

  8、婚姻证明。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丧偶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9、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个人参保缴费明细;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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