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江苏省公租房申请条件,快来看看吧!
一、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租房。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2、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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