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京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指南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住房公积金缓缴
企业缴存确有困难的,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
南京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办理要件:
1、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或全体职工签字同意该事项的决议;
2、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gjj.nanjing.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单位状态变更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主城区缴存的单位,连同要件资料到南京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单位,连同要件资料到对应分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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