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籍转出事项说明

时间:2020-12-08 14:56:05 党籍 我要投稿

党籍转出事项说明

  党籍是指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有了党籍。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党籍转出事项说明,快来看看吧!

  一、毕业期间是预备党员的,毕业后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转正,以免错过转正期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因此预备党员一定要记清楚自己的转正时间,并在预备期满前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以确保按期转正。有些是在本学期转正的毕业生,请尽早来参加转正大会,以免造成遗憾。

  二、要做好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整理、培养工作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3个月内将离开学习单位的,不再办理发展党员。现毕业生在就业实习期间,表现较为优秀、在工作中能发挥模范作用的、原来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各党总支、党支部应将学生的相关资料加以整理,移交至用人单位,以便做好接续培养工作。

  具体做法:

  (一)所在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

  (二)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一律转出

  从2018年起:省内就业的.学生党组织关系必须从党务系统转出,可不再开具纸质介绍信(如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的,也可以开具)。各学院要在系统上确认对方已接收,才能认定该党员组织关系已成功转出(确认对方已在系统上接收,就等同于已收到了介绍信回执)。

  省外读研、就业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今年暂时还无法实现在系统上进行接转,因此操作与以往一样,由学院打印介绍信后,到党委组织部换取省委教育工委开出的介绍信。

  四、就近就便原则

  如果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出国留学、自主创业、复习考研、备考公务员以及其他原因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一定要规范介绍信的抬头,避免重复返工。抬头至少是县级以上党组织,去处才是具体的单位或村党支部。

  请各学院一定要落实接收单位是否已接收党员组织关系,随时查看和及时敦促用人单位在系统中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或将介绍信回执返回学院,介绍信30日内有效。

  如有接收单位变动、个人信息填写错误等情况,需及时向党总支说明情况,申请重新转出。因个人原因导致系统转出失败的,又超过6个月以上,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处理。因此一定要按期转出,以免过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请毕业生党员务必重视自己的党员身份。

  毕业生要自行保管好党员档案材料,因为党员档案材料遗失补办手续比较麻烦。各学院也应做好党员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情况的登记、造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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