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档案托管申请办理指南
以便民利民为首要前提,未就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南宁档案托管申请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大家。
申请条件: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档案代管的人员,如退伍军人、随军家属等。
办理材料:
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个人档案。
应有如下材料:
①《招工登记表》。
②《职工转正定级表》及《工资升级表》;
③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写明年、月时间、原因);
④调动须有商调表或调令;
⑤社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2张1寸彩照(如在领取失业金或低保待遇期间,还须携带职工失业证或低保证明)。
办理地点:南宁市中华路77号南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自治区、南宁市规定的放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1--2429430
【南宁档案托管申请办理指南】相关文章:
南宁档案托管办理指南11-14
南宁社保卡办理指南03-25
怎么办理档案托管02-19
如何办理档案托管手续02-19
档案托管手续如何办理01-14
南宁人才市场档案托管怎么收费01-26
档案托管手续怎么办理01-25
毕业生办理档案托管01-26
南宁区直公积金单位房贷款的办理指南11-13
南宁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