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消费者可获十倍赔偿

时间:2020-10-26 18:27:52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消费者可获十倍赔偿

  进口产品的外包装或标签应当有中文准确标识产品信息,进口食品需有中文标签,特殊化妆品应标注批准文号和生产日期……购买这些商品时,如果不具备以上相应的标签内容,消费者可获商家赔偿。

  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我省正积极加强进口食品标签管理,并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印制成宣传海报进行宣传。省食药监局提醒,对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10倍价款的赔偿金。

  近期,省食药监局收集整理了我省近两年来媒体报道的因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奶粉、进口酒被索赔、处罚的3个典型案例,印制成宣传海报三万份分发到全省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星级酒店的商场、奶粉和进口食品专卖店。3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因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奶粉、进口酒被消费者起诉至法院,除了被判决退还货款外,还被要求赔偿给消费者10倍价款,赔偿额最高达22万余元。

  《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10倍价款的赔偿金。省食药监局呼吁广大经营进口食品的'商户,一定要吸取教训,依法规范经营,杜绝销售非法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

  省食药监局欢迎消费者和经营单位内部员工拨打12331举报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对举报人最高可奖励50万元,内部员工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0%的奖金。

  【案例】

  李先生从某公司处购买了25瓶进口的日本清酒后,他发现这些清酒外包装上没有张贴中文标识。于是,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款。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一审判处公司支付李先生10倍赔偿金。

  李先生起诉称,2016年6月1日,他在被告公司的店面购买了25瓶日本清酒,以作为公司宴请之用,价款一共是6500元。买回酒之后,他发现这些清酒没有任何中文标识,无法获取清酒的相关信息。李先生于是将被告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司退还货款,并进行10倍赔偿。

  对此,被告公司辩称,虽然他们没有中文标示,但只是违反了规定,并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也不会造成危害,因此不同意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当庭出示了被告公司出具的收据一份及机打小票一张,被告公司也认可向李先生出售了涉案的清酒,双方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根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没有中文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被告公司出售的日本清酒未张贴中文标识,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最终,法院支持了李先生退货退款、支付10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法官

  消费者应保留好购物小票、发票等

  海淀法院法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中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赔偿损失3倍的赔偿金。无论进口食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只要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外包装上添加中文标识,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就可以请求退款退货及10倍赔偿。

  海淀法院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利时,也应注意保存证据,不仅要保留好购物小票、收据、发票等购物凭证,还应妥善保管所购食品内容和外包装的完好,防止毁损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