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

时间:2022-08-20 09:44:09 求职陷阱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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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1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京的用人单位中除了一部分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外,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是先试用后与求职者签合同,许多企业在试用期内也不帮其办理社会保险。


  记者从南京市总工会了解到,因为劳动关系解除而发生经济方面纠纷的`投诉逐渐增加,而其中没签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占了大多数,其中大部分都是建筑餐饮界产生的纠纷。


  市民王某在一家机械厂工作,在工作的半年中一直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还经常加班,每月只是拿基本工资,如今他找到一份新的工作,待遇各方面都比原来要好,于是他就离开了原单位,后来他通过别人了解到可以向单位索取一定的补偿金和未交的社会保险金,可单位却认为是王某自己要走的,不愿付补偿金,最终通过劳动仲裁判定单位为过失方,该单位应付于张某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金。

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2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提醒,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另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提醒,大学毕业生要弄清楚未来工作单位是否有人事管理权。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其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无人事管理权,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学生档案。向学校上报档案转寄地址时,一定要准确清楚,及时确认档案是否寄到。

  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来说,如果选择把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需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相关手续,否则会被认为弃档。如果选择把档案暂时留在学校,要及时地向学校提出申请,按照学校要求签订《高校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协议书》。找到工作之后,记得把档案关系从学校迁出,以免给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麻烦。

  市人社局还提醒,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创业证》后,如果失业可享受推荐就业等服务。如果自主创业,可以享受从事个体经营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入住孵化基地发展、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根据人社部要求,今年起就业创业人员全部发放《就业创业证》,对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未毕业的大学生可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代为申领。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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