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答

时间:2021-02-22 09:57:37 各地求职生活指南 我要投稿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答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答
7月来临,新一届的大中专毕业生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当你手执学校签发的派遣证与户口迁移证时,可能会感到迷茫,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又该如何办理?为此,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为你解答这方面的问题。

事例一:张磊,宁波市生源,毕业后未落实单位,派遣证与户口迁移证开往宁波市人事局,如何办理报到与落户?
专家解答:宁波生源的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的,应先将户口落回家中,在当年度的12月份仍未落实工作的,执派遣证、户口本到各级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宁波老三区生源的到市人才中心报到,其它生源的到各县(市)区人才中心报到。

事例二:徐萍,山东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前与宁波市人才中心签订了未就业先落户协议,毕业后学校签发的派遣证与户口迁移证均开往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如何办理报到与落户?
专家解答:办理未就业先落户的毕业生应先到签署协议的人才中心查询档案是否已到,待档案到后执派遣证与户口迁移证到人才中心办理报到与落户。

事例三:付晓,宁波高专毕业生,7月到单位报到上班,三个月后与单位解除协议,11月份落实新单位,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专家解答:工作落实在宁波的应届毕业生到就业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后要调整工作单位的一律按正常流动办理。
附:
全日制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未报到)首次调整就业单位办理须知
一、办理对象: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在办理报到手续前调整就业单位的全日制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一)、报到证原件。
(二)、与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协议的证明。
(三)、新单位与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
(一)、与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协议.
(二)、由新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
(三)、持第二条规定的材料到原单位所属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四)、到新单位所属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注:毕业生到就业单位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后,需调整工作单位的,一律按正常流动办理。

事例四:吴天,杭州大学2002年毕业生,宁波奉化生源,毕业后因一直未落实固定单位,学校签发的派遣证与户口迁移证一直在自已口袋里,如何办理?
专家解答: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应先到学校派遣证上开往的单位报到,户口应在当年年底前落实完毕。对于超过时限仍未办理报到落户的人员,应尽快到单位报到,并向户籍部门咨询有关户口办理手续;如已与单位解除协议,可到原单位所属人才中心办理改派回生源地挂档落户。

7月来临,新一届的大中专毕业生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当你手执学校签发的派遣证与户口迁移证时,可能会感到迷茫,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又该如何办理?为此,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为你解答这方面的问题。
事例五:章玲,2001年大学毕业,毕业后一直未有稳定工作,现到一家大型公司工作,公司要为其办理用工,档案却不知在哪?
专家解答:大中专毕业生因未及时办理报到而造成档案去向不明,查询的方向应为:派遣证开往的单位--生源地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学校当年寄档地,查询宁波市各级人才中心的档案情况可登陆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nbbys.com)。

事例六:宋男,2004年宁波大学本科成教毕业,生源地为金华,现已落实单位,如何办理报到落户?
专家解答:五大生首次就业在宁波大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到宁波市或各县(市)区人事局领取浙江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要求盖章后执毕业证书原件到各级人事局开具报到证到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到,并凭报到证到落户地户籍中心开具户口准迁证办理迁移。
专家提醒:大中专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须经劳动部门鉴证,以确定合同本身的合法性。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后应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劳动手册,以便日后流动。如有发现单位未办理合法用工手续,为保护自身与其它员工的利益,请向人事或劳动部门反映,促进单位规范用工。



事例七:李兵,大学四年级学生,现在在一家公司进行毕业实习,请问实习期有工资吗?
专家解答:严格意义上的大学生毕业实习是不应该拿工资的,相反学校倒应该给用人单位以补贴。实习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实习的大学生与学校有着高等教育的关系,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接受实习生的单位根本不能与实习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但是随着毕业生就业市场化配置进程的加速和高校招生计划的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的实习形式已经从原来的高校集中统一组织逐步向毕业生个体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转变。这种实习方式从某种程度上具有打工的特征,实习大学生与接受实习生的单位之间是民法上的'劳务关系。民法是一部尊重双方意思自治的法律。所以实习大学生如果想要工资应当和接受实习生的单位就此问题进行商议。

事例八:王雷,今年大学毕业时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和一年的见习期。请问,见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各有何规定?
专家解答: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度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这样就出现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并且把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的一部分。原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在试用期间,双方的劳动关系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劳动法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要约定试用期作了选择性的规定。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现象的发生,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并且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事例九:小王,2004年应届毕业生,2004年3月与宁波一家单位签署协议并经宁波市人事局鉴证,2004年7月与另一家单位达成初步意向,要调整协议,如何办理?
专家解答:在学校派遣证签发前需调整工作单位的,应到学校办理有关调整手续;学校派遣证签发后需调整工作单位的,如属还未到单位报到的,持原协议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证明、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接收证明,到原单位所属区域的人事部门办理调整,到新单位所属区域的人事部门办理报到;如属已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一律按正常流动办理。
事例十:小李,2004年应届毕业生,单位落实在宁波,如何办理报到?
专家解答:已在我市各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可持派遣证直接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7月来临,新一届的大中专毕业生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当你手执学校签发的派遣证与户口迁移证时,可能会感到迷茫,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又该如何办理?为此,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为你解答这方面的问题。
事例十一:小孙,2004年应届毕业生,其就业的工作单位已在宁波市人才中心代理(即其协议书主管部门栏由宁波市人才中心盖章),如何办理报到?
专家解答:凡就业的工作单位已在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代理的(即其协议书主管部门栏由宁波市人才中心盖章)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应先登陆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nbbys.com)
查询档案是否已到,档案已到的人员可持派遣证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


目前,宁波市可以从事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档案落户,户口安置的机构主要有:市及各县市区人才中心。
以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内容为例:
帮助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
已在宁波找到工作单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如宁波单位已与市人才中心代理部签有代理合同的,由毕业生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持经宁波单位盖章的学校协议书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市人才中心代理部在协议书主管部门栏上盖章后办理鉴证。如宁波单位未与市人才中心签有代理合同的,属宁波五大区的单位可在补签代理合同后再办理上述手续。


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未就业先落户人事代理
在每年12月之前未落实工作单位但愿意来宁波工作的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的协议书、推荐表、学生证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市人才中心在单位与主管部门栏上按未就业先落户签章后办理鉴证。

市人才中心代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落户办理须知
一、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
1、已在市人才中心办理过人事代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拿到派遣证后先登陆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nbbys.com)查询
档案是否已到,若档案已到执派遣证、协议书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到10月份档案仍未到者请到市人才中心申请开具调档通知书。
二、未就业先落户毕业生报到
1、毕业生凭报到证、协议书到代理部报到,报到手续与第(一)条相同。
2、毕业生报到时需签订个人委托代理协议书。
三、集体户口挂靠
1、办理条件:档案挂靠在市人才中心代理确实无处投亲靠友的应届毕业生。
2、提供材料:(1)、报到证复印件1张;(2)、就业协议书户粮联;(3)、户口迁移证;(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就业先落户除外);(5)、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未就业先落户除外);(6)、原身份证复印件;(7)、已到单位工作证明。
3、要求落户者填写《申请入户登记表》,若是女性要填写《计划生育表》,要求填写完整。
4、收取20元做身份证的工本费。
5、代理人员在办理完户口挂靠手续后有下列条件之一出现时,须立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1、与市人才中心终止人事代理关系;2、要办理结婚登记;3、有合法的固定住所或有条件投亲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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